CBD本周三起受規管 棄置箱今最後一天收集 僅零星市民棄置

撰文:陳葆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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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麻二酚(CBD)本周三(2月1日)起納入受規管危險藥物,進出口、非法製造、管有或服用含CBD的產品,即屬違法。政府今日(30日)最後一天於10個政府處所放置CBD棄置箱。保安局表示,截至1月16日,政府共收集了約1,600件含有CBD的物件。

荃灣政府合署內亦設有CBD棄置箱,管理處職員表示,只有零星市民前來棄置一至兩件CBD產品;曾有化妝品公司帶同大量含CBD的產品卻投入棄置箱,但由於棄置箱過小,最終需待政府人員前來直接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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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從去年10月27日起於全港10個政府處所放置棄置箱,供公眾於法例生效前處置其持有的任何CBD產品,今日為最後一天,公眾人士可在辦公時間內棄置含大麻二酚的產品。本周三起,進出口、非法製造、管有或服用含CBD的產品,即屬違法。

政府早前曾表示,設棄置箱是避免產品被不當棄置,或落入其他人手上再轉賣,並表明不會反對公眾以家居垃圾形式丟棄,但法例生效起胡亂棄置,則屬非法。記者今晨至其中一個CBD棄置箱荃灣政府合署觀察了約1小時,未見有人棄置CBD產品。CBD棄置箱上貼有告示,提醒市民請勿從箱中取出任何物品。

政府會將相關產品與一般垃圾同樣處理

管理處職員表示,政府每日均會派員前來收集棄置箱內的CBD產品,但只有零星市民前來棄置CBD產品,他們亦只會投入一至兩件CBD物件;曾有化妝品公司欲棄置大量CBD貨品,但由於棄置箱過小,只能待政府人員前來收集時,雙方直接交收。

保安局接受查詢表示,截至1月16日,政府共收集了約1,600件含有CBD的物件,至於收集CBD產品後會如何處置,政府指會將相關產品與一般垃圾同樣處理。

政府於去年10月21日刊憲,將大麻二酚(CBD)列為《危險藥物條例》下的危險藥物,明日起管有及服用含大麻二酚產品最高刑罰為監禁七年及罰款100萬元;非法販運(包括進口及出口)及製造受管制物質的最高刑罰為終身監禁及罰款500萬元。

▼1月27日 海關講解2.1起禁售及擁有含大麻二酚(CBD)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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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D產品往往會於包裝上標示「CBD」、「cannabidiol」或「大麻二酚」的字眼,或有大麻葉標誌。現時CBD常見食品包括軟糖/橡皮糖、花生醬、朱古力、咖啡、茶葉、飲品及健康補充品等;日常用品亦有面膜、牙膏、洗髮水、香水等;寵物用品涉及口服油、護膚油、零食等。

《香港01》早前曾走訪仍有售賣含CBD產品的店舖,有店舖趕清貨,推出買一送一優惠促銷CBD產品;有出售CBD產品商店的店員批評政府一刀切的做法「智障」,擔心CBD產品全禁後,或助長地下市場交易,市民更易買到品質差、含THC的CBD產品,引起更大的健康風險。

▼1月27日 含大麻二酚(CBD)產品列為毒品前在市面出售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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