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選案|區諾軒指無人公開反對用否決預算案權 認有些較關注攬炒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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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派「35+」初選案,16被告否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審訊續審,認罪的區諾軒今(22日)繼續在西九龍法院(暫代高等法院)作供。區指,參加新界西參選的提名表格中,都附有聲明,並有:「會運用《基本法》權力,否決財政預算案」的字眼,其他選區則用:「積極運用《基本法》權力」,區指當時未有人公開反對運用此權力,他未敢斷言所有人均同意,但認為當時有些人是關心「攬炒」和否決預算案等議題。

法官李運騰發現,提名表格上有條文:「我會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區說表格是民主動力設計的。

區諾軒作供時稱,他不敢斷言所有人都同意否決預算案條文,只稱當時無人公開反對。(資料圖片)

只有新界西文件用「會運用」字眼

區諾軒作供時提到,戴耀廷在初選組織者的WhatsApp群組內,發佈多個檔案,他曾開啟,該些文件都是協調機制的內容。區說,涉及新界西的檔案,是使用:「會運用《基本法》權力,否決財政預算案」,而另外四個地區,則用:「積極運用《基本法》權力,否決財政預算案」。區進一步解釋,新西和九東的地區的參選人向民主動力交提名表格時,都會附上地區聲明。

有些參選人對攬炒較關注

區補充,他認為有些初選參選人視「攬炒」和否決預算案,是他們關心的議題。被問及何謂「攬炒」,區稱以其理解,當時有一定程度的參選人講此概念,認為透過否決財政預算案,最後促使特首落台,有「攬炒」意思。

無人公開反對否決預算案權力

區又指,以他所知,至2020年6月中,沒有參選人公開反對可運用否決預算案的權力。法官陳慶偉問,當時是否所有參選人均同意運用預算案的權力,區回應:「唔敢咁武斷,只能話無人公開反對」。

被問到「35+」的目的是迫使政府接受其訴求,區諾軒承認部份人士確有這想法。(資料圖片)

部份民主派想迫政府接受其訴求

區稱他於同年7月15日退出初選的工作。法官李運騰問他,「35+」其中一個目的,是要迫使政府接受民主派的訴求,最壞情況是特首落台,區指部份民主派是有如此想法。

參選者已達成協議

控方其後展示,區指稱屬初選組織者的WhatsApp群組,其中一個由戴耀廷於2020年6月3日發出的訊息,提及將於同月9日召開記者會,並有邀請傳媒採訪的初稿,當中指5地區直選和區議會(二)已「達成了協議」。法官陳慶偉問,是否指當時各參選者已達成協議。區指此屬「公允說法」。

文件附有擁護基本法的條文

控方又展示一份新界西的提名表格,並附有協調文件,名為《35+立會過半計劃,民主派新西協調會議機制協議》。區指該協調文件和其他區的文件大致相同,除了部份項目,如新西寫上「會運用《基本法》權力,否決財政預算案」。提名表格中,有一條款為:「我確認支持和認同由戴耀廷及區諾軒主導之協議會議共識,包括民主派35+公民投票計劃及其目標」。法官李運騰指出,表格另一條款為:「我特此聲明,我會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區庭上指此表格是由民主動力設計,希望所有參選人都奉行此類神。

16名不認罪被告。(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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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名被告:吳政亨(44歲)、鄭達鴻(34歲)、楊雪盈(36歲)、彭卓棋(28歲)、何啟明(34歲)、劉偉聰(55歲)、黃碧雲(63歲)、施德來(40歲)、何桂藍(32歲)、陳志全(50歲)、鄒家成(25歲)、林卓廷(45歲)、梁國雄(66歲)、柯耀林(51歲)、李予信(29歲)、余慧明(35歲)。控罪指各被告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間,串謀他人旨在顛覆國家政權。

31名表示認罪的被告。(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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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名認罪被告: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袁嘉蔚、梁晃維、徐子見、岑子杰、毛孟靜、馮達浚、劉澤鋒、黃之鋒、譚文豪、李嘉達、譚得志、胡志偉、朱凱廸、張可森、黃子悅、尹兆堅、郭家麒、吳敏兒、譚凱邦、劉頴匡、楊岳橋、范國威、呂智恆、岑敖暉、王百羽、林景楠、伍健偉。

13名准保釋的被告,其中10人不認罪。(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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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編號:HCCC 69/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