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選案|區諾軒稱知違法後盡全力解散初選 望為被告找好求情理由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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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派初選案16被告的審訊繼續,區諾軒今午(6日)在西九龍法院(暫代高等法院)接受盤問時稱,戴耀廷在法律上有權威,他當時信任戴的專業及對初選的說法,但又認為若官方指初選屬犯法便要停。有法官問那為何最後仍要辦初選,區說因為當時選舉已如箭在弦,沒有時間思考,他在中聯辦於7月14日發文後,他與其他協調者即相繼退出,他更嘗試約見時任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政治助理吳璟儁,問吳這是否可行等,吳回應說:「盡量做。」區說當時不止是要退出,而是要盡全力解散。並說:「為整體被告搵到個好嘅求情理由,同從輕發落嘅基礎。」

當時信任戴耀廷的專業

代表鄭達鴻和梁國雄的資深大律師潘熙下午盤問時,引用戴耀廷於2020年5月12月於《明報》刊登的文章,內容提及初選並不違反《基本法》,區稱當時信任戴耀廷的專業,同時不少民主派人士以往多年都否決預算案,因此他們不覺有問題。

區諾軒說當時信任戴耀廷(圖)的專業,但官方指初選屬違法,亦即響起警號。(資料圖片)

底線是官方機構指違法便要停

辯方其後問初選的提名表格中,有條款列明:「我會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區說:「我當時相信,亦盡力確保大家擁護《基本法》和效忠特區政府。」區補充說:「合唔合法,唔係佢(戴耀廷)講咗算。」他又指其「底線」,若有官方機構表示初選違法,便應停止初選。區稱他在2020年7月1日的訊息後,有向戴耀廷講及此看法。

法律上信任戴但政治上響起警號

辯方引用戴耀廷的2020年7月9日的Facebook貼文,該貼文回應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曾國衞指初選可能違反《國安法》,戴同日在記者會上重申認為初選合法的立場。區說他在法律上信任戴的觀點,但在政治上,區稱會「響起問號」。當時有建制輿論作一定程定指控,若連官方機構亦開始指控初選或違法,對他而言是警號。

民主派的初選最終仍有在2020年7月11及12日舉行。(資料圖片)

初選如箭在弦無時間思考

法官李運騰便問,為何當時仍要繼續舉辦初選,區說有兩個原因:一是當時他在法律方面未有認識,另一原因為當時初選已如箭在弦,警方同月10日搜查香港民意研究所,初選投票日則為同月11和12日,區當時沒有時間冷靜思考。

區續指,當時很多初選候選人問初選是否違法,至投票日時仍有記者問此問題,他指當時各人的問題是初選是否違法,而非問運用否決預算案權是否違法。

不止要退出並要解散初選

辯方指中聯辦同月14日發文,指初選不可能是合法,區便退出初選,區稱是基於其政治判斷,並說:「唔單止退出,甚至盡我全力去解散初選。」他嘗試約見時任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政治助理吳璟儁,向對方建議組織者一同退出,問及是否可行,對方回應:「盡量做。」區及後到戴位於港大的辦公室,向戴表示應退出和解散初選,戴說需時考慮。

區諾軒說,他當時有找時任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政治助理吳璟儁,建議組織者一同退出,問及是否可行,吳回應:「盡量做。」(政府新聞處圖片)

指戴在法律上有權威

區於同月15日在Facebook公開宣布退出,趙家賢翌日亦退出,戴其後亦宣布休息。他指退出前已閱讀《國安法》33條。

法官陳仲衡問,區曾任立法會議員,是否有權去否決預算案,應不需戴的意見,區說,戴作為港大教授,《基本法》起草時亦有被諮詢,區說:「我作為後輩,佢係有權威。」

為整體被告找個從輕發落的基礎

他又補充指,當時港島、九西和新東仍有餘下的工作,但在他們退出後,該些工作未有人牽頭。區庭上補充此事,是希望「為整體被告搵到個好嘅求情理由,同從輕發落既基礎。」

16名不認罪被告。(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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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名被告:吳政亨(44歲)、鄭達鴻(34歲)、楊雪盈(36歲)、彭卓棋(28歲)、何啟明(34歲)、劉偉聰(55歲)、黃碧雲(63歲)、施德來(40歲)、何桂藍(32歲)、陳志全(50歲)、鄒家成(25歲)、林卓廷(45歲)、梁國雄(66歲)、柯耀林(51歲)、李予信(29歲)、余慧明(35歲)。控罪指各被告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間,串謀他人旨在顛覆國家政權。

31名認罪的被告。(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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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名認罪被告: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袁嘉蔚、梁晃維、徐子見、岑子杰、毛孟靜、馮達浚、劉澤鋒、黃之鋒、譚文豪、李嘉達、譚得志、胡志偉、朱凱廸、張可森、黃子悅、尹兆堅、郭家麒、吳敏兒、譚凱邦、劉頴匡、楊岳橋、范國威、呂智恆、岑敖暉、王百羽、林景楠、伍健偉。

13名准保釋的被告,其中10人不認罪。(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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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編號:HCCC 69/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