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選案|指戴耀廷文章挑動國家情緒 區諾軒:過分咗喇

撰文: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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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派「35+」初選案,16人否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今(8日)在西九龍法院(暫代高等法院)續審,認罪的被告區諾軒繼續接受辯方盤問。區透露,其辦初選的初心是不希望要綑綁否決預算案這個立場,但其後戴耀廷陸續發表有關「攬炒」的文章,鼓勵參選人運用否決權,他覺得戴的想法令初選變質。對於戴曾撰文指「要攬住中共跳出懸崖」,區說:「我哋係生活喺一國兩制下嘅香港,你發表咗一篇文章挑動咗國家情緒,我認為係過分咗喇。」

甫開庭,區諾軒向法官舉手要求發言,指早前庭上展示其私人信件,對他造成一定傷害,他更不希望會對他人造成傷害,希望辯方接下來提問,如非必要可免則免。法官陳仲衡指,倘若辯方律師認為該些信件對其當事人有利,他們可以決定就此提問,除非辯方提問並不相關,否則法官不會打斷。區聞言後,稱:「我會從容面對。」

區諾軒指案件早前展示其私人信件,對他造成一定傷害。(資料圖片)

法官警告辯方律師 勿向證人發洩憤怒情緒

三位法官今指示吳政亨和余慧明的代表大律師石書銘開始盤問,石指吳沒有問題需要盤問區,但由於他仍未收到控方部分不被使用的材料,希望保留有關余的部分。法官李運騰則指,區已作供3周,反問:「你現在告訴我們,你不需要替吳盤問?」石再表示,由於吳排在公訴書最後,他一直以為不會在此階段盤問。法官李運騰便指,如果石因代表兩名被告,就誤以為會有兩次機會盤問同一證人,是不合理的。法官陳慶偉最終下令石立刻開始盤問,石遂要求索取指示,惟法官陳慶偉拒絕,並指:「現在!」

石甫作盤問,法官陳慶偉便警告他,提問時勿把憤怒情緒發洩在證人身上。石回應指:「我沒有發洩憤怒,但我會注意。」石之後繼續提問,區指有衛生服務界參選人曾於2020年5月向戴耀廷表示有意舉辦初選,其後戴接納衛生服務界作為初選選區之一,而余是其中一位參選人。

區指自己舉辦初選的初心 是不應綑綁否決預算案的立場

區續指,他並非負責組織衛生服務界的初選,故對余當選後的意願並不知情;而衛生服務界參選人同樣有一個WhatsApp群組,不過區指自己在群組中幾乎「不發一言」,以他所知戴沒有就此選區開協調會議,的確沒有會議曾經討論「積極否決財政預算案」。

石提到,根據區替警方錄取的口供,他稱退出初選後不久,曾在港台節目《千禧年代》上鮮明反對戴耀廷的言論,並公開聲明初選活動應要與戴的文章分開審視。對此區解釋,他舉辦初選的初心,是不應綑綁否決預算案的立場,「但係好可惜係初選嘅發展過程,戴耀廷發表過唔少嘅文章,鼓勵唔同參加者運用否決權。」直至2020年6、7月,開始有輿論聲音指初選違法,特別在國安法實施後,初選違法風險變得更高,他才會在節目上表態。

區諾軒作供時指,戴耀廷的文章挑動國家情緒。 (資料圖片)

戴耀廷陸續發表有關「攬炒」的文章 令區覺得對方想法「太瘋狂」

法官李運騰質疑,他早於2020年3月首次與戴討論初選計劃,其後協調會議所傳閱的文件,都曾提及「積極運用」否決權等字眼,區曾否向戴反映他並不同意這個說法?區表示,因為當時協調會議上的確存在不同意見,故他沒有特別向戴提出其關注,又指他曾經相信這是參選人自己選擇,但當戴於4月陸續發表有關「攬炒」的文章,他便開始覺得對方看法令初選「有質性上面嘅變化」,亦是因此他覺得戴的想法「太瘋狂」。對於戴曾在文章提到「要攬住中共跳出懸崖」,區指:「我哋係生活喺一國兩制下嘅香港,你發表咗一篇文章挑動咗國家情緒,我認為係過分咗喇。」

16名不認罪被告(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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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名被告:吳政亨(44歲)、鄭達鴻(34歲)、楊雪盈(36歲)、彭卓棋(28歲)、何啟明(34歲)、劉偉聰(55歲)、黃碧雲(63歲)、施德來(40歲)、何桂藍(32歲)、陳志全(50歲)、鄒家成(25歲)、林卓廷(45歲)、梁國雄(66歲)、柯耀林(51歲)、李予信(29歲)、余慧明(35歲)。控罪指各被告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間,串謀他人旨在顛覆國家政權。

31名認罪被告: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袁嘉蔚、梁晃維、徐子見、岑子杰、毛孟靜、馮達浚、劉澤鋒、黃之鋒、譚文豪、李嘉達、譚得志、胡志偉、朱凱廸、張可森、黃子悅、尹兆堅、郭家麒、吳敏兒、譚凱邦、劉頴匡、楊岳橋、范國威、呂智恆、岑敖暉、王百羽、林景楠、伍健偉。

案件編號:HCCC 69/2022

13名准保釋的被告,其中10人不認罪。(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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