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選案|官問何謂和勇不分 區諾軒稱是反修例運動持續下去的條件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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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派「35+」初選案,16被告否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審訊,今(15日)在西九龍法院(暫代高等法院)續審,認罪並任控方證人的區諾軒,繼續接受辯方盤問。庭上提及「和理非」時,法官李運騰問區何謂「和勇不分」,並一度講錯為「和理不分」,區則指「勇武」是「主張直接行動既人」,不排拒暴動行動,「有參與暴動,掟汽油彈,都係有」。他又指反修例運動是持續的社會運動,「和勇不分」是運動不斷持續的條件。持「和理非」立場的人和平遊行,和暴力場面交替出現。

區諾軒又接受代表被告施德來的律師盤問,區指施是務實的區議員,施所屬的民協雖然有口號稱「又傾又砌」,但該黨的「砌」亦是非常和平。

參與人不需簽署共同綱領

代表黃碧雲和林卓廷的大律師沈士文盤問區諾軒時,指在初選提名表格中,第二段為:「我確認支持和認同由戴耀廷和區諾軒主導之協調會議共識,包括『民主派35+公民投票計劃』及其目標」。沈問當中的「民主派35+公民投票計劃」,是否指曾傳送予潛在參選人的「35+計劃」文件,區指「35+計劃」是協調會議早期的文件,戴耀廷於2020年6月9日的記者會表示,初選參選人不需簽署的,是各區的共同綱領。

否決預算案字眼在共同綱領內

法官陳慶偉問及,是否即包括提及運用否決預算案的權力,有選區使用「會運用」,亦有選區使用「會積極運用」的字眼,區回答稱當時已囊括在內。區又指,當時有不同文件,但未有一份文件稱為『民主派35+公民投票計劃』,若當時有人要求他就此解釋,他會說是共同綱領,但當時未有人向他查問。

黃及林所附單張未提否決預算案

區又稱,若沒有就否決預算案達共識,則要視乎各候選人本身的看法。他同意九龍西和新界東選區這議題有分歧。辯方其後展示黃和林在提交初選提名表格時夾附的單張,區同意辯方所指,單張內容沒有提及否決預算案,此符合民主黨立場。

區諾軒指被告施德來(中)是名務實的區議員。(夏家朗攝)

施德來是務實的區議員

代表施德來的大律師黃廷光其後盤問區,區指施是一名務實的區議員,也屬「和理非」(和平、理性、非暴力)。李官便問有否聽過「和理不分」,引來庭上笑聲,他隨即糾正是「和勇不分」。區指反修例運動中,可以分為「和理非」和「勇武」兩類,後者屬「主張直接行動既人」,不排拒暴動行動。李官問有什麼例子,區回答:「有參與暴動,掟汽油彈,都係有」。

和勇不分是運動不斷持續的條件

區續解釋,反修動運動是持續的社會運動,公眾集會不時會出現暴力場面。為持續該場運動,「和理非」進行和平遊行,和暴力場面交替出現。區指,「和勇不分」是運動不斷持續的條件。

民協講砌仍是很和平

區又指,施德來一直維持和理非的主張。辯方繼而問及施所屬的民協的口號「又傾又砌」,區則指該黨主張透過談判去爭取權益,同時亦透過社會行動去爭取。區又指民協有多年歷史,並說:「講砌都係好和平既行動。」

16名不認罪被告。(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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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名被告:吳政亨(44歲)、鄭達鴻(34歲)、楊雪盈(36歲)、彭卓棋(28歲)、何啟明(34歲)、劉偉聰(55歲)、黃碧雲(63歲)、施德來(40歲)、何桂藍(32歲)、陳志全(50歲)、鄒家成(25歲)、林卓廷(45歲)、梁國雄(66歲)、柯耀林(51歲)、李予信(29歲)、余慧明(35歲)。控罪指各被告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間,串謀他人旨在顛覆國家政權。

31名認罪的被告。(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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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名認罪被告: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袁嘉蔚、梁晃維、徐子見、岑子杰、毛孟靜、馮達浚、劉澤鋒、黃之鋒、譚文豪、李嘉達、譚得志、胡志偉、朱凱廸、張可森、黃子悅、尹兆堅、郭家麒、吳敏兒、譚凱邦、劉頴匡、楊岳橋、范國威、呂智恆、岑敖暉、王百羽、林景楠、伍健偉。

13名准保釋的被告,其中10人不認罪。(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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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編號:HCCC 69/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