滯留內地或澳門牌照逾期車 經港珠澳橋回港驗車兩措施延至6月底

撰文:余心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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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本港與內地全面通關復常,為協助滯留內地或澳門的過境車輛回港接受檢驗,政府在3月起推出為期一個月的新便利措施,將會延長多三個月。
運輸署今日(31日)宣布,該項容許合資格的滯留內地或澳門過境車輛經港珠澳大橋口岸駕駛回港,直接駛至指定驗車中心進行驗車的措施,延長至6月30日;至於同類滯留的車輛,經港珠澳大橋利用拖車到驗車中心的措施,亦延至同一天。運輸署表示,這兩項便利措施未有計劃再延續。
兩項便利措施實施至今,合共有595輛車回港並完成驗車及續牌。

▼ 1月12日 元朗中國檢驗中心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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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港前兩星期須提出申請

符合申請資格的車主須在擬定車輛回港日兩星期前,即6月16日前,向運輸署遞交表格,並提交以下文件:

(i)內地批准文件副本
(ii)香港車輛登記文件副本
(iii)指定╱後備司機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及有效香港正式駕駛執照副本
(iv)回港當日有效的香港第三者風險保險單/臨時保險單副本
(v)回港當日有效的內地「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澳門法定車輛保險」副本
(vi)驗車中心服務預約證明
(vii)車輛性能狀況申報表

申請人可親身或經代理人透過電郵、郵寄或投遞箱向運輸署遞交申請。申請程序及詳情瀏覽運輸署網址,亦可致電2804 2600。

運輸署表示,合資格的滯留內地或澳門過境車輛,可在指定日子經港珠澳大橋口岸駕駛回港,並使用指定路線直接行駛至已預約的指定驗車中心進行驗車,再辦理續領車牌的手續。車主在申請時必須確認車輛符合道路安全考慮,適宜在道路上行駛。

成功申請人將獲發批准信,獲批准的車輛須依照批准信上列明的指定日期及路線,由指定司機將車輛經港珠澳大橋駕駛回港,直接行駛至已預約的指定驗車中心進行驗車。

3月以來收532宗申請 170輛車已完成驗車續牌

運輸署將會刊憲,豁免獲批准的過境車輛在指定駕車回港當日的車輛登記及領牌規例。每日獲准回港的車輛數目設有上限,署方呼籲申請人盡早遞交申請。

運輸署發言人回覆查詢表示,該項新增便利措施自3月1日推出以來,共收到532宗申請,386輛車獲批准回港,當中有170輛車回港並完成驗車及續牌。

逾期過境車輛合資格申請車主,需經港珠澳大橋直駛回港驗車中心。(資料圖片)

口岸拖車亦延至6月30日 累計425輛已驗車續牌

與此同時,運輸署亦宣布,合資格的滯留內地或澳門過境車輛在指定日子經港珠澳大橋口岸駕駛回港,使用指定路線將車輛停泊在大橋香港口岸的指定停車場或地點,然後由車主自行安排的拖車服務,把車輛拖至本港的指定驗車中心進行驗車,再辦理續領車牌的手續,這項現有的便利措施,同樣延長至6月30日。

隨着本港與內地全面通關復常,運輸署表示,上述兩項便利措施於6月30日屆滿,未有計劃再延續有關安排。此後,車主需自行安排跨境拖車服務將牌照已過期的香港跨境車輛拖回香港。

運輸署表示,該項以拖車方法的便利措施,自2021年12月13日推出以來,共收到664宗申請,582輛車獲批准回港,當中有425輛車回港並完成驗車及續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