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蘇紹聰指案例證非洪水猛獸 陳澤銘:仍可合法表達異見

撰文:孔繁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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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國安法》實施接近三年,由全國政協委員蘇紹聰律師及香港政策研究所法治研究中心主任陳澤銘律師主持的香港電台節目《國安法事件簿2》,會引用本港真實案例闡釋《國安法》。他們一致認為,經法庭審結的國安案,清晰界訂了犯罪行為及元素,審訊過程證明法例非「洪水猛獸」,市民即使提出反對政府意見,甚至示威集會,高呼落台,只要不觸犯法律條文「紅線」,便毋須擔心誤墮法網。

全國政協委員蘇紹聰律師及香港政策研究所法治研究中心主任陳澤銘律師主持香港電台節目《國安法事件簿2》。(廖雁雄攝)

蘇紹聰:市民毋須樣樣都驚

過去兩年半,法庭審結多宗國安案件。蘇紹聰表示,從律政司提出檢控至法庭審訊裁決,整個流程是清晰執行,界訂了何謂「危害國家安全」,審訊過程中保護了國家安全,同時尊重人權自由,「《國安法》唔係洪水猛獸,證明咗西方或反對人士講法係錯」,他相信隨着有更多案例,市民毋須「樣樣都驚喇」,重申只有構成危害國家安全才會受刑責。

陳澤銘:「違法達義」不等同「公民抗命」

「唐英傑案」作為首宗國安法案件,陳澤銘指出,法庭已說明了被告的當日的行為如何觸犯條文,以及法官判刑的考慮因素,市民如果重覆同樣的行為,就有可能干犯《國安法》。他又提到「光城者案」,慨嘆有未成年少年定罪,「日日擺街站,行為好明顯(觸犯),點解一直無人提佢哋?」

陳澤銘表示,近年社會將《普通法》中的「公民抗命」(Civil Disobedience),混淆成「違法達義」,「違法達義係香港人自創,不等同公民抗命,亦並非辯護理由,唔會因為咁而無罪,極其量只係一個求情理由。」他感到可惜是不少年輕人誤信,以為靠違法手段爭取公義可判無罪而賠上前途。

「講法律唔能夠憑感覺」

蘇紹聰認為,年輕人反政府固然覺得好威,但必須在合法情況下示威及集會,當選擇以犯法行為表達不滿,就是超越了「底線」。陳澤銘補充,合理批評政府施政,高呼官員落台,無可能觸犯《國安法》,他認為界線已經「劃咗喺度」,門檻亦十分高,日常的言論自己不受影響,只是有人刻意誤導他人,指責製造寒蟬效應,其實一切都只是誤解,重申「講法律唔能夠憑感覺。」

《國安法事件簿2》共有9集,會引用真實案例如「唐英傑案」、「光城者案」、「賢學思政案」、「馬俊文案」等剖析條文,並有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律政司刑事檢控專員楊美琪、警務處處長蕭澤頤、警務處副處長(國家安全)劉賜蕙等擔任嘉賓。節目由4月16日起,逢周日下午4時至5時在港台第一台播放,同日晚上7時半至8時在港台電視31播映,港台網站及YouTube會有重溫,而節目專頁亦設有答問環節及遊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