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畢業禮遊行叫喊港獨口號 19歲青年被判入更生中心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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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19日中文大學畢業禮,逾百人於校內發起遊行,期間有人拉起橫額及高叫口號。其中一名帶領示威者叫喊「香港獨立」、「時代革命」等口號的青年,早前承認1項非法集結罪。法官今(20日)在區域法院判刑時指,被告在案中有計劃行事,又用揚聲器叫喊挑釁性口號,角色非常鮮明,但考慮本案非最嚴重類別,被告案發時年僅16歲並有悔意,最終決定判他入更生中心。

被告沈嘉瀚(19歲,職訓局3年級學生),承認於2020年11月19日,在香港中文大學,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集結在一起,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或作出帶有威嚇性、侮辱性或挑撥性的行為,意圖導致或相當可能導致任何人合理地害怕如此集結的人會破壞社會安寧,或害怕他們會藉以上行為激使其他人破壞社會安寧。同案另一名被告唐綽謙(20歲),早前被判入教導所。

2020年11月19日的中大畢業禮,有網民號召在校園內示威,並有逾百人響應。(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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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指被告曾用揚聲器叫喊挑釁性口號 形容他角色鮮明

法官今判刑時指,本案遊行規模不小,為時約1個半小時。期間,示威者叫喊煽動性口號,又指罵保安,現時場面混亂。法官續指,被告在案中亦有計劃行事。他並非中大的學生和職員,不是途經加入,而是和另一名被告唐綽謙相約到中大,並等到示威開始時加入。被告在案中曾用揚聲器叫喊挑釁性口號,又在遊行隊伍中的第二行並唱歌。法官形容,被告在案中的角色非常鮮明。

但法官亦指,案中沒有嚴重暴力場面出現,本案亦非最嚴重類別。同時,案發時年僅16歲的被告有悔意,亦沒有案底,法官最終採納報告建議,判被告入更生中心。

案件編號:DCCC353/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