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衣警執勤時偷拍兩女 官斥影響警隊聲譽 判囚4周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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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衣男警去年在大埔當值期間,涉先後偷拍兩名女子胸部及雙腳。他早前承認遊蕩等罪,並在求情時指兩名事主已卅餘歲,非妙齡少女。而裁判官今(5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時指,男警當值期間犯案,違反公眾對警察的信任,影響警隊聲譽。雖然他沒有拍到裙底,但拍到事主的胸部及腳部,侮辱女性的尊嚴。裁判官認為判刑需具阻嚇性,決定判男警入獄4周。

被告伍佩偉,53歲,高級偵緝警員,他承認一項有違公德的行為,及一項遊蕩導致他人擔心罪,指他於2022年5月31日,在大埔新興花園商場惠康超級市場作出性質猥褻、淫褻及令人憎惡的有違公德行為,即錄影或企圖錄影女子X的私密影片;及同日在大埔超級城B區LOG-ON遊蕩,導致女子Y合理地擔心本身的安全或利益。

辯方今求情指,被告將面對紀律聆訊,恐會失去工作,已受很大教訓。被告亦改過自新,答應不會重犯,望裁判官給予機會

裁判官指被告違反公眾對警員的信任

裁判官判刑時指,被告犯案時為當值警員,本應保護市民,但他違反公眾的信任,更在同日干犯兩罪,案情嚴重。雖然被告沒有拍到拍到裙底等私隱地方,但亦有專注事主的胸部及腳部,認為屬侮辱女性的尊嚴,和侵犯對方的私隱。經考慮後,裁判官判被告入獄4周。

案情指,穿短裙的女事主Y在大埔超級城LOG-ON閒逛時,發現被告手持手機靠近她身旁,Y瞪眼望著被告,但被告未有停手,Y遂向職員投訴,被告藉機離開,Y即叫停他。惟被告未有理會,最後被截停。

警員調查下發現,被告當日曾拍攝2段片段,包括一段拍攝Y長約66秒的影片,拍到Y雙腿的近鏡;另一段影片涉及事主X,片長約61秒,拍到X的胸部近鏡,拍攝時間同日早上11時許,X對此不知情。

案件編號:FLCC 1552/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