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處檢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證物  警方:合法合情合理

撰文:蕭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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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早前採取搜查行動,檢取一件與一宗「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有關的證物。警務處發言人11日重申,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是持法庭手令採取搜查行動。和其他案件一樣,根據調查發展進行取證以協助推展有關案件,合法合情合理。

發言人強調,特區政府一直依法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和義務;而處理此案件時亦無例外。特區政府會繼續依法處理有關證物,包括於司法程序完結後的安排。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5日採取行動,持法庭手令採取搜查行動,在元朗區檢取一件與一宗「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有關的證物。港大當日也確認警方出示搜查令,於元朗港大嘉道理中心內取走一件證物。據了解,該件證物為「國殤之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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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爾街日報》就警方國家安全處日前檢走丹麥藝術家高志活創作、悼念「六四事件」雕塑「國殤之柱」發表評論文章。保安局局長鄧炳強9日去信該報,批評文章內容所指執法行動是「悄悄執行(quietly executed)」和「不經正當程序(without due process)」並不真實,誤導讀者;又指該報對執法機構採取的執法行動作出毫無根據的指控,是不可接受。

「國殤之柱」創作人高志活(Jens Galschiøt)10日去信保安局及警方,要求政府提供「國殤之柱」被檢取及涉及國家安全案件的理由。他在信中提到「國殤之柱」是他的私人財產,僅借予香港展覽,希望得到警方相關搜查令的副本,並要求在國殤之柱不再作為證物時歸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