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涉非禮懷孕店員 辯方指被告不欲談金錢等問題 和事主拉扯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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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高級督察涉非禮懷孕三個月女店員,並事後提出支付逾百萬元,以換取對方不追究,案件今(17日)在九龍城法院續審。事主X接受辯方盤問,同意知悉被告「有啲錢」,被告亦曾向其展示乘搭私人飛機的片段。辯方則指出,被告並沒有非禮X,反而是X提及辭職及金錢一事,被告因而感不快欲離開,但遭X拉扯,X庭上否認;另據承認事實,被告事後送院,證實有適應障礙症及身上有酒氣。

被告李卓賢,33歲,被控一項非禮罪,及一項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罪,指他於2021年11月23日,在香港九龍尖沙咀彌敦道132號美麗華廣場一期的一間店舖內,非禮X;並向X及Y提議給他們金錢,以換取X不追究他涉非禮的案件。

同意被告「有啲錢」 看過被告乘坐私人飛機的照片

庭上讀出經修訂的承認事實,被告事發後到醫院接受治療,身上有酒氣,血液驗出有酒精,並確診適應障礙症,轉介至精神科跟進。

X之後接受辯問,同意被告在其印象中「都叫有啲錢」,曾看過被告乘坐私人飛機到日本的照片。就X早前指被告案發時身上沒有酒氣,辯方指當日警方到場後,被告便暈倒須送院治理,質疑若被告真的有強吻X,X必然會聞到其身上的酒氣。X則強調當時的確沒有聞到酒氣,又稱不清楚被告事後須送院。

辯方指X當時的衣領高至喉嚨位置 被告不可能伸手入內摸胸

辯方續指,若X遭強吻時的確如其所言緊閉嘴巴,不可能會發出涉案片段中「喂啊」等聲音。X解釋指,她當時有成功推開被告,並趁此時間呼喊。辯方另指,X當時身上連衣裙的衣領高至喉嚨位置,質疑被告沒有可能從其衣領伸手摸X胸部。X則指,該連衣裙是很有彈性的針織材料,很容易扯開。

辯方之後指出,X當日到休息室內飲水,期間向被告提及想辭職及要求他幫手。被告當時不想談論該話題,走到被告身後的貨架位置,X則繼續談及錢的話題。被告因而感到生氣並稱:「妖」,然後想離開休息室,但因遭X阻擋去路而站在白色凳上。X之後多次拉扯被告的手,被告則不斷「揈」開X。X對以上說法一概不同意。

案件編號:KCCC218/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