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阻差 陳朗昇指曾被公開身份證 需較小心並問警員資料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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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媒《Channel C》副採訪主任、記者協會主席陳朗昇於去年9月,到旺角麥花臣場館採訪元朗朗屏邨業主大會前,被指拒向警員出示身份證。陳否認1項阻差辦公罪,案件今(18日)在西九龍法院續審時,他出庭自辯,並指涉案便衣女警要求他出示身份證時,三次很快地揮動載有委任證的卡套,自己未能看清。他又解釋曾在直播時,遭警員公開其身份證,因此較小心,並查問女警的姓名和警員編號等,以便日後有需要時作跟進。他強調當時已準備配合提供身份證,但因女警之後未有追問,他因此最終未有出示。案件押後至7月21日,由控辯雙方作結案陳詞。

被告陳朗昇,41歲。他被控於2022年9月7日,在旺角奶路臣街38號麥花臣場館外,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女警員26781。交替控罪則指,陳在同日同地阻礙依法執行公務的女警員26781。

陳指便衣女警三席很快揮動委任證 未能看清

陳出庭時指,案發時正前往一個業主大會,並進行直播。而當時一名便衣女警向他表示「先生,身份證」,陳便問對方對方是否警員,其姓名、警員編號、駐守警區和截查原因。女警其後取出有委任證的卡套,很快地揮動。陳便再問對方姓名等問題,對方回應「先生,合作啲」,並第二次很快地揮動該卡套。

陳指未能看到委任證,遂再問相同問題,女警第三次展示該卡套。一名軍裝男警之後到達,著陳合作。而陳則向男警指他是軍裝,但便衣女警未有掛上委任證,亦未見對方任何警員的特徵。同時,陳亦從銀包取出有身份證的卡套,並準備配合。陳和軍裝男警交談期間,女警自行透露屬「旺角差館公眾活動組」。隨後,另一名軍裝男警長加入,拍陳的膞頭亦要求對方合作。由於警長指被告「阻到人」,便著他站在較後位置,陳便指向奶路臣街,反指「現場無乜人,邊到阻到」。

被告陳朗昇今自辯時,因之前曾被警員在直播中公開其身份證,因此較為小心。(朱棨新攝)

陳承認自己案發時說話大聲 但否認故意阻撓警員

陳之後再看到一名穿棗紅色衣服的便衣警署警長走近,並要求陳合作。陳便反問對方是否警員,該男子則在陳面前近距離揮動委任證,陳未能看到其姓名和警員編號,問:「你又係公眾活動組呀?」辯方指,根據閉路電視片段,陳當時的聲線高,他解釋因涉及業主大會當時已經開始,而他需做直播,因此自己趕時間。他又解釋,自己以往曾在直播中,被警員公開其身份證,因此對此較小心,並向警員問相關資料,以便日後作跟進或投訴。他又指,警員聲稱作出拘捕時,未有作出警誡。

此外,陳承認當時說話大聲,並解釋因和警員身高有差距,加上兩人都戴上口罩和現場嘈吵,因此提高聲線,避免對方聽不到。他又指,以往多次被截查,該些警員都會出示委任證等,而他的身份證在直播中被公開時,該次警員都有向他透露屬新界北重案組。他又指,自己取出卡套時,已準備提供身份證,但因警長加入,而自己需回答警長問題,加上女警亦未有要求他出示,陳因此未有再出示身份證。陳否認在案中故意阻撓警員,或打算逃走。

控方盤問時指,女警有向陳解釋,因對方「斜Cut」過馬路並按著一個袋,所以截查陳。陳否認女警有作此解釋。

案件編號:WKCC3375/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