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1半周年衝突|兩男涉企圖襲警及偷警頭盔 同被裁罪成下月判

撰文:劉安琪
出版:更新:

港鐵太子站831事件半周年,市民與警方在旺角及太子一帶爆發警民衝突,期間一名「落單」警員被圍毆,更遭偷去頭盔。涉案兩男早前分別否認意圖襲警及盜竊罪受審,今(23日)在西九龍法院被裁定罪成。裁判官施祖堯指,其中一名被告案發時已衝到男警附近,因對方擎槍而放棄,其襲警行為已超乎預備;另一被告因貪心想將頭盔據為己有,已構成意圖永久剝奪他人財產。案件押後至6月7日判刑,以為被告索取背景報告,期間兩人須還柙。

兩名被告分別為張家培(25歲,升降機技工)、方智勇(40歲,物理治療助理)。張被控一項意圖襲警罪,指其於旺角西洋菜南街近豉油街附近意圖襲擊警員34731;方則被控一項盜竊罪,指其於同日同地偷竊一個警察頭盔,上述物品屬於偵緝警員34731的財產。

2020年2月29日,有示威者在旺角及太子站一帶就831半周年事件聚集。(詳看下圖)

+6

兩被告均挑戰口供的自願性

施官裁決指,兩名被告均爭議招認口供及錄影會面的自願性及公平性,指作出招認時遭警方用暴力對待及利誘。惟施官認為,張家培在初時已提出案發時只是想「睇戲」的開脫說法,如果他真的因害怕而決定配合警方,又為何會說出一些被警方質疑的說法,即使想配合警方,按常理亦應要求閱讀過記事冊內容才簽署,如是否寫明被告案發時想過襲警,但最後沒有實行。

方稱被捕後要服食精神藥物

至於方智勇的證供,他於2016年開始接受精神治療,聲稱被捕後遭警方威脅而需要服食精神藥物,但在庭上又未能說出當日服用了什麼藥物。另方聲稱當時遭誘使及威脅要配合警方,他必然要知道警方想他配合什麼,他需要承認什麼,才能知道他與警方的交易能否落實,故方沒有了解清楚的做法有違常理。此外,方聲稱對錄影會面的過程沒有印象,但後來又改口稱「記得少少」,說法自相矛盾。基於以上原因,施官決定不接納兩人的說法,裁定兩人的招認在公平、自願下作出。

警擎槍才停止上前施襲

施官續指,張的襲警行為已超乎了預備,他當日一直衝向受襲男警,離男警的距離已十分近,只不過是因為警員擎槍而中止行為,故裁定其企圖襲警罪成;另外,方在取得頭盔後,在一個角落撕去頭盔的貼紙,並據為己有,已構成意圖永久剝奪他人財產。即使方最後的確將頭盔交給了他人,但他因貪心取走頭盔,再擅自交給過路人亦已符合佔有的定義,故裁定其盜竊罪成。

案件編號:WKCC662/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