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海難|追查真相3950天 回顧11年來死者家屬一步一艱辛

撰文:何瑞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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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1日國慶日,124名港燈員工及親友登上「南丫四號」出海,準備到維港觀賞國慶煙花,惟未見璀璨煙花,他們的船卻遭一艘港九小輪「海泰號」撞穿。「南丫四號」在118秒內急速沉沒,直插海床,奪走39名乘客的性命,包括8名兒童,有人從此與家人天各一方。

踏入南丫海難第11個年頭,經歷多屆政府調查,由前特首梁振英的「絕不姑息」,到立法會不再跟進、議員籲家屬「向前看」,再有前特首林鄭月娥指私隱為由不宜公開報告、冀家屬盡快撫平傷口的言論。

一場意外,彷彿掩蓋著不可告人的真相,死亡報告揭示警方早於2015年已建議召開死因研訊,意外至今日整整3,950天,回顧家屬尋求真相一步一艱辛。

獨立調查揭「南丫四號」三方面均出現多次人為犯錯

政府曾循三方面調查南丫海難,包括由時任特首梁振英宣布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當時運輸及房屋局的內部調查小組,以及引警方主導的死亡調查報告。

最先「出爐」,是2012年成立、由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法官倫明高為主席的獨立調查委員會報告。報告率先在2013年4月底公開被遮蓋部份內容報告,其後在2015年9月公開完整版本,其篇幅達238頁,揭示「南丫四號」在設計、建造及驗船均出現多次人為犯錯,包括未有安裝水密門,且海事處多人批圖驗船時竟無發現。

運房局內部調查小組只公開30頁摘要及兩份附錄

報告揭露海事處內部存在嚴重監管問題,運輸及房屋局於2013年6月成立內部調查小組。多名死者家屬同年10月首次召開記者會發聲,稱曾多次去信政府部門要求公開內部調查進度,但未能如願,認為政府漠視追究海事處,更希望警方介入做刑事調查。

然而,運房局完成內部調查後卻只公開30頁摘要及兩份附錄,其他內容只允少數立法會議員在簽署保密協議下閱覽,報告雖然稱有17名海事處職員行為不當,也建議公務員事務局向13名仍在職職員進行紀律聆訊。職員名稱、如何處分至今仍不得知。

其後「南丫海難」調查終來到法律程序,「南丫四號」船長周志偉及「海泰號」船長黎細明被控「海上危害他人安全」罪成,其中黎細明誤殺罪罪成,在2016年被判分別入獄9個月及8年。

被指監管不力、職員連環失當的海事處,則只有時任海事處助理處長(航運政策)蘇平治被揭任首席驗船主任時,曾指示下屬不需執行由2007年開始生效的新救生衣條例,被判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立;以及海事處前高級驗船督察黃鑑清在獨立調查委員會聆訊時作假口供訛稱驗船時確認「南丫IV號」上有12件小童救生衣一事被判刑。前者上訴後獲減刑至入獄4.5個月,後者被判監16個月。

死者家屬梁淑玲及趙炳全得悉上訴庭裁決,終露出笑顏。(凌子淇攝)

有立法會議員勸說家屬「向前看」

至2018年,立法會經濟事務委員會決定不再跟進南丫海難,更有議員勸說家屬「向前看」;2020年11月,警方接獲律政司通知,決定不再就事件對任何人或公司提出檢控,同月死因裁判官裁定獨立調查已披露死者死因,與死因研訊目的完全重疊,決定不召開死因研訊,直接裁斷死者「非法被殺」。

▼南丫海難,警方死因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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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調查報告揭警方2015年已建議召開死因研訊

家屬雖於2020年12月去信死因庭覆核決定但仍然無功而回。遇難者家屬梁淑玲2021年取得警方呈交死因庭的死亡調查報告,長達2,000多頁的報告中,發現警方在2015年已建議召開死因研訊,當中有關海事處、財利船廠、港燈及港九小輪詳細報告實際是在獨立調查報告提交後才完成,部份人員並未在聆訊中受審。

家屬透過傳媒公開死亡報告細節及疑點,並指出希望知悉運房局內部調查內容,卻遭時任特首林鄭月娥以私隱為由,稱不宜公開內部報告。

南丫海難家屬徐志盛。(資料圖片/王海圖攝)

難屬:獨立調查報告非事實全部 有乜咁唔見得光?

遇難者家屬徐志盛(Ryan)今(26日)接受《香港01》電話訪問表示,警方調查8年後,曾與家屬會面,仍記得當時水警人員向他稱,足足蒐集了8個鐵櫃,「甚至去埋西班牙搵證人,呢啲嘢份(獨立調查)報告都冇!」他認為足以印證獨立調查委員會報告並非事實全部,不應以該份報告塘塞家屬。

萬般無奈的家屬,終在2022年6月入稟高等法院要求召開死因研訊,高院同年11月駁回申請,家屬梁淑玲及趙炳全同年12月就決定提出上訴,終在今日、2023年7月26日上訴得直。

徐志盛希望包括運房局內部調查報告在內,所有拼圖、所有碎片,可以透過今次死因研訊昭示在太陽底下,「有乜咁唔見得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