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音管制修訂︱擬禁街舖以揚聲器叫賣 環保署:不斷重複都好煩擾

撰文:石國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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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保護署周三(9日)建議修訂《噪音管制條例》,包括擬禁止於公眾地方或附近範圍使用揚聲器進行叫賣,並作兩個月公眾諮詢。

環保署首席環境保護主任(評估及噪音)李志坤今日(10日)在商台節目解釋,自2017年起店舖以預製聲帶透過揚聲器叫賣情況加劇,環保署於去年收到店鋪叫賣造成噪音煩擾的投訴增至500多宗,當局「用盡權力」但情況未見改善,因此建議修例禁以揚聲器叫賣:「除咗大聲,不斷重複都係好煩擾聲音......你落去(黑點)聽下,一個鐘聽幾十次(同一聲帶)。」

李志坤表示,一旦修例後,即使只在店內以揚聲器叫賣,但舖外街道的人可以聽到亦可能違法,包括將預製聲帶下載至手機再播放,但禁止範圍不包括商場內的店舖。

去年投訴逾500宗 環保署李志坤:愈扭愈大鬥大聲

李志坤在商台《在晴朗的一天出發》指,以揚聲器或真人叫賣情況一直在,但自2017年後,涉及店舖以預製聲帶透過揚聲器叫賣情況加劇,他指,環保署在2017年收到涉及叫賣的投訴約百多宗,但至去年已增至500多宗(註:諮詢文件稱2017年的197 宗,去年544宗)。因此,署方建議立法禁止於公眾地方或附近範圍使用揚聲器進行叫賣,李志坤稱:「喺荃灣、深水埗、旺角及元朗黑點,(店舖)愈扭愈大,鬥大聲,市民好不滿。」

李志坤指,除了行人、附近居民,在相關店舖樓上的老人院舍老人家更特別辛苦,當局「用盡權力」,包括控告屢犯店舖的董事,但情況未見改善,因此建議修例禁用揚聲器,並就禁止店舖或商販使用揚聲器叫賣,就住所及公眾地方的噪音罪行設立1萬元定額罰款,被問到多少分貝才屬滋擾時,李回應稱:「除咗大聲,不斷重複都係好煩擾聲音......你落去(黑點)聽下,一個鐘聽幾十次(同一聲帶)。」

定額罰款制有助針對短期租約形式營運店舖

李志坤解釋,除了目前以傳票方法檢控,定額罰款制是針對以短期租約形式營運的店舖:「用傳票的話,由搜證到向法庭申請傳票往往要2至3個月時間,短期租約嘅會搵唔返個店主。」

目標2025年初實施 預製聲帶下載至手機再播放亦擬禁

李志坤稱,預計明年向立法會提交草案,目標2025年初實施,一旦修例後,即使只在店內以揚聲器叫賣,但舖外街道的人可以聽到亦可能違法,包括將預製聲帶下載至手機再播放,但禁止範圍不包括商場內的店舖。

政府建議修訂《噪音管制條例》,包括擬禁止於公眾地方或附近範圍使用揚聲器進行叫賣。(資料圖片/吳鍾坤攝)

環保署周三傍晚發表諮詢文件,建議修訂現有《噪音管制條例》,禁止於公眾地方或附近範圍使用揚聲進行叫賣,叫賣內容為吸引他人注意貨物、商品或生意。當局指,如果於公眾地方或附近範圍使用揚聲器、但不是進行叫賣,例如商場戶外大型屏幕播放新聞、美食車播放音樂,播放與貨物、商品或生意並無關聯的內容,及餐廳食肆的入座編號等,則不屬修例建議下的叫賣行為,則不會禁止相關揚聲器的使用。

署方預計,大部分的店舖將不會受到修例建議影響,但店舖及商販,例如菜檔、肉檔、水果檔、酒吧、餐廳、流動小販、排檔商販、機頂盒成電子設備檔販等;臨時街站、路邊宣傳車及美食車或會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