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工涉性侵繼孫女 事主X指母親間會裸睡 被告會在房門看其母

撰文:朱棨新
出版:更新:

裝修工涉多番強姦和非禮繼孫女,案件今(16日)在高等法院續審,事主X繼續作供。她在錄影會面中提及,其母偶爾睡覺時會不穿衣服或睡衣,她曾見被告看著其母入睡。X對被告的行為感不悅,曾寫上「不要看媽媽了」的紙張貼在母親房門,被告見到紙條會發怒。

被告S. H. S.,69歲,被控於2012年5月至2016年8月在觀塘某單位,兩次強姦和三次非禮X,X於案發時介乎6至10歲。

被告SHS否認兩項強姦及3項非禮,在高等法院受審。

被告見字條回房說粗言穢語

控方今早繼續播放X於2021年錄取的會面紀錄,她稱其母親Y入睡時,被告途經房間時會看著X母。X又說,她的母親偶爾睡覺時會不穿衣服或睡衣。X不喜歡被告看著其母親,她見到時會怒視被告,亦曾把寫有「不要看媽媽了」的紙張貼在母親房門,被告見到紙張後感憤怒,並在他自己的房間說粗言穢語。

母親以為X未清潔好下體

X又提到遭被告強姦後,下體紅腫並感到痛楚。她曾告知母親她的下體紅腫,母親有替她塗上凡士林。由於她當時剛學習獨立洗澡,母親以為X洗澡時未有清潔好令下體紅腫。

不想繼父知事件因被告是其父親

辯方盤問X時問她有否把事件告知他人。X稱她小學畢業後,向母親講及事件,但表達得含糊,並不具體,沒有講及性侵過程。當時母親飲酒,意識不清醒。她又透露繼父也關心她,但X不想繼父得知事件,並解釋說:「始終呢個喺佢老豆。」

會盡量不讓妹妹與被告獨處

辯方又問X,被告或對她的胞妹做出相同行為,有否就此警告母親,又指根據X在會面的說法,被告曾侵犯她,又變態地看著她的母親。X回應說,她曾向母親表示避免妹妹和被告有身體接觸。此外,若她見到妹妹和被告在同一場合,便會著妹妹走近她身邊,不讓妹妹和被告單獨相處。辯方又向X指出,被告並無性侵她,X不同意說法。

怕母不能接受未告知性侵事件

X作供時指,有數次曾想把性侵事件告知母親,惟她擔心母親得知事件後不能接受,或會和繼父離婚,她和母親便要相依為命。

辯方質疑X與被告合照未露不快

辯方呈上多張X和家人的照片,當時X指稱的性侵事件已發生,但照片中被告在X附近,X未有面露不快。X解釋拍照時當然要表現高興,又指不能單憑拍照的一刻,決定她是否驚被告。

辯方最後道出其案情,指被告沒有把陽具插入X的下體,或指插X的肛門,被告亦沒有X面前自瀆。X均表示不同意。

案件編號:HCCC84/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