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櫃強姦案 被告稱遭警員問壯陽藥效力 警員聽後說:唔係好勁啫

撰文:陳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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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售貨員涉匿藏前女友家中衣櫃,強姦及強迫她口交一案,被告今日繼續在高院自辯憶述,他和前女友X發生第三次性行為前,兩人又發生爭執,X更用手很大力捉着他下體,他禁不住掌摑她,又出示𠝹刀指着自己,反問X:「你係唔係想我死。」不過兩人平心靜氣數分鐘後又和好,可是當日上班不久在店舖內眾目睽睽下被捕,還要「畀最深愛人出賣」,他當時感到自己心情「跌倒落地獄」。
他又指調查警員知他案發時曾服壯陽藥,不但嘲笑他,更笑說:「唔係好勁啫!」

被告陳俊文涉強姦及非禮前女友在高等法院受審。(資料圖片)

29歲被告陳俊文否認五項於2015年10月15日至16日清晨在前女友X的家中爆竊、強姦及非禮罪名。

被告繼續作供指,兩人在2015年10月16日凌晨發生了兩次性行為,至清晨兩人又起爭執,X突扯他的底衫至他頸部有疤痕,又捏他的頸,他亦捏她的頸,一同跌在地上,而X突大力捉着他的下體,他感到大痛,掌摑了對方,至她面上暗瘡流血。

與事主拉扯完相約去廸士尼

因這是他第一次打X,他當時更大哭起來,他更出示𠝹刀向X說:「你係唔係想我死。」

其後兩人平心靜氣數分鐘後又和好,並於當日發生第三次性行為,之後一同離開X的家居,更相約一同到迪士尼參加萬聖節活動。

被深愛的人出賣覺尊嚴盡失

他此時聲音哽咽地說,當日他不想讓X認為他不上進,雖然身體不適及很疲倦,仍繼續到連鎖電器店上班,但上班不久卻在同事及顧客面前眾目睽睽被捕,他感到「無晒尊嚴,仲要畀最深愛嘅人出賣」,心情如由天堂跌到地嶽,想到自己的人生、前途「咩都無晒」。

警員勸他識過第二個女友

被告稱那次是他平生第一次到警署,途中警員不斷問他問題,若不肯回答,便被粗言穢語辱罵,警員又向透露X的新男友是駐守港島區的救護員,「好靚仔,好大隻」,又指被告尚年輕,着他認識第二個女友,但被告回應:「我做唔到,因為我仲好愛我女友X。」

惟之後警員取出警員記事冊,寫道:「我陳俊文只想同X女朋友復合,但X不願意復合,我先一時衝動強姦了我女朋友X。」並要被告在上面簽名,他指警員又說:「這只是男女朋友灑花槍,好少事。」表示被告簽完後,很快便能離開。

受查時遭警員嘲笑服壯陽藥

另外被告在作供時投訴,在錄取錄影會面記錄期間,警員不肯讓他去廁所,要求他回答所有問題後,才能與家人聯絡。被告為了更早與家人聯絡,在無其他選擇下,加上無想過X會這樣對他,「我係想死」,既然警員只想知道他如何強姦X、用𠝹刀威嚇他,便決定「作D野出來」。

被告又透露自己被捕時,警員對他態度惡劣,更嘲笑他強姦前服用壯陽藥,並問他:「幾耐先射?」他回答數分鐘內,警員即說:「幾分鐘都唔係好勁啫。」控方盤問時指,被告供詞曾提及在事發前曾和X一同到連鎖藥店購買壯陽藥,反問被告不會感到尷尬,被告坦言不會,因為他和事主已互相看過對方身體,沒有需要要隱瞞,不過他承認,事發當天第一次性交,X曾指責他「粗暴」,她才自己除脫衣服。

案件明天續審。

案件編號:HCCC 87/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