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上攸田村村屋房東濫收劏房戶水費 承認三罪共罰款3,500元

撰文:江麗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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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界元朗上攸田村一間村屋的房東因向其劏房租戶濫收水費,違反《水務設施規例》第47條,今日(5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承認三項控罪,分別罰款1,000元、1,500元及1,000元,共被判處罰款3,500元。

水務署指,今年2月接獲投訴,指有人向新界元朗上攸田村一間村屋的一名劏房租戶濫收水費。該房東違反《水務設施規例》第47條遭署方提出檢控。(資料圖片)

水務署指,今年2月接獲投訴,指有人向新界元朗上攸田村一間村屋的一名劏房租戶濫收水費。署方經調查及搜集證據後,向違反《水務設施規例》第47條的人士提出檢控。

該名房東今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承認三項控罪,三罪分別罰款1,000元、1,500元及1,000元,共被判處罰款3,500元。

2021年經修訂後的《水務設施規例》,其第47條規定,供水帳戶的註冊用戶(通常為業主或房東)只可向其處所的佔用人(通常為租戶)收回繳交給水務署的水費。若收取費用超過此金額,即屬違法,最高可處罰款10,000元。

水務署表示,一直針對濫收劏房租戶水費的非法行為,作出主動巡查及提出檢控,自首宗案件於2022年6月定罪以來,本案為第10宗定罪的同類案件,罰款金額介乎1,000元至5,000元。

水務署指,為協助業主在分間單位安裝獨立水錶,已推出計劃並簡化程序。為鼓勵業主參與有關計劃,水務署會豁免在該計劃下每個獨立水錶的水費按金,亦會豁免提供水錶的費用。每個獨立水錶帳戶會有獨立水費單供繳交水費,以及每四個月首十二立方米免費的用水量。

除業主可申請為其劏房安裝獨立水錶外,劏房租戶亦可直接向水務署提出有關要求。水務署接獲要求後會主動聯絡業主跟進,並按需要提供技術支援。

水務署亦鼓勵公眾舉報濫收水費的非法行為,以便該署跟進及調查。市民可透過WhatsApp專線5665 5517,處理濫收劏房租戶水費和為劏房安裝獨立水錶的事宜,亦可致電水務署客戶諮詢熱線2824 5000舉報濫收劏房租戶水費,接通並選擇語言後,再按「7」字,便可直接向職員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