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永恆向警員吐口水 對案發有異議未能判刑 押後待辯方索指示

撰文: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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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周永恆疑因與妻子爭執,出言恐嚇對方,被捕後拒絕配合警方打指模,又向警員吐口水。他早前承認襲警及抗拒警員兩罪,案件原定今(12日)在屯門法院判刑,惟周無法同意感化報告內容,對案發事件始末有很大異議,裁判官遂將案件押後至9月21日,以待辯方律師進一步索取指示,確認周是否仍要維持認罪。

周在庭外表示,需時消化感化報告內容,並指他原已打算入獄,但單靠認罪不足以顯示其悔意,現需「揾個位俾呢個悔意出現」。提及子女時,周更一度哽咽稱:「最心噏係件事完唔到,我又唔知點同仔女解釋。」他直言,只對家人感後悔,而非對警員感後悔,惟現時「想孭上身都孭唔到」,只盼下次聆訊可以了結事情。

被告周永恆(38歲),承認「抗拒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及「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兩罪。控罪指,周永恆於2023年4月20日在元朗警署報案室內抗拒正當執行職務的偵緝警員9085;並在警署報案室外襲擊偵緝警員9085。

裁判官指周無法同意報告 辯方押後獲批

案件原定今午判刑,惟裁判官甫開庭便指,周無法同意感化官為他撰寫的感化令報告內容,遂問辯方律師需否押後案件,以了解周是否仍想維持認罪答辯。律師申請押後至9月21日再訊,獲裁判官批准。

周在庭外受訪時表示,感化報告有些不清晰的地方,與他向感化官所述的「有啲唔同」,他亦無法理解固中一些法律原則,因此需時進一步理解消化。他對現時狀況有些擔心,因其金錢、時間和情緒成本不足以再糾纏下去。

周永恆庭外指「唔係對住啲警察後悔囉」 感慨「做人好攰」

他又指,原預計要入獄數周,「寧願係咁」,但需「有悔意地去找呢條數」。他直言:「咁我要揾個位俾呢個悔意出現囉,我而家重新去揾緊,先可以去認罪。如果唔係好似無位有悔意去認罪…我以為認罪就係悔意,原來唔係嘅,原來想找數都唔得嘅。」

問及是否早有心理準備判監,周指:「其實今日預咗翻唔到去添㗎。」他與妻子今日出門時,仔女「好似知道啲嘢咁」,不讓二人離開。提到此處,周哽咽稱:「最心噏係件事完唔到,我又唔知點同仔女解釋,又唔想搞到咁複雜,始終本身係屋企家事⋯其實我好後悔囉,但係唔係對住啲警察後悔囉,係對住屋企人好後悔囉,搞到好似而家想孭上身都孭唔到咁。」他表示,只想盡力做好眼前的事,「做翻個正常人」,「唔好成日係呢啲咁嘅漩渦入面」,感慨「做人好攰」,現只希望下次聆訊時案件可以告一段落,讓他日後能夠踏實做人。

案件編號:TMCC866/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