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詩雅洪門宴後涉瞞行蹤 張竹君稱只關注出席名單 無問有無高官

撰文: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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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源茶行太子女王詩雅涉出席「洪門宴」後虛報行蹤案續審,王的大律師黃繼兒今午(10日)盤問傳染病處主任張竹君醫生時,指張致電王時,曾自稱過去一直有主持記者會,王應該對其聲音「有啲印象」,又追問王宴會上有否高官出席。張否認曾這樣作自我介紹,並稱她對高官出席一事並不關注,她只關注派對出席者名單,故有問派對主人翁的聯絡方式。黃大狀又指張未向王詳述法律後果,更指張作為「案件主管」,未盡力調查,張回應說:「唔係案件,我哋嗰啲係病人。」

署方責任非調查 張:我地唔係警察

張竹君今午繼續作供,王詩雅的大律師黃繼兒盤問時質疑,張在查問時沒有解釋相關防疫規例及虛報行蹤的法律後果,包括罰款及監禁。張則解釋,署方查詢確診者行蹤,並非「想用條例嚇病人要坐監」,加上防疫規例較長,每宗個案所涉情況亦有不同,難以向確診者逐一解釋每個細項。而且王在電話上,已表示明白虛報資料會有法律後果,張認為這已有足夠警誡,並強調說:「(署方責任)唔係調查,唔會話向每個病人都講一大堆法律嘢,我哋唔係警察。」

張竹君稱沒有向病人解釋法律因為他們不是警察。(凌子淇攝)

對象是病人非案件

辯方認為,防疫規例是新法例,張應有責任告訴王虛報行蹤的實際後果。張回應指,防疫規例當時已實施兩年,傳媒亦曾廣泛報道相關資訊,包括確診者因虛報行蹤而被法庭定罪的案件,公眾理應知道。辯方亦質疑,張作為「案件主管」應作充分調查。對此張表示:「唔係案件,我哋嗰啲係病人。」

承認甚少親自致電確診者

辯方又稱,政府當時曾提醒市民不要胡亂接聽陌生來電。張反駁指,政府只是提醒大眾勿向陌生來電披露信用卡或銀行資料,確診者若有懷疑,可以透過官方渠道核實。她同意,她甚少親自致電確診者追問行蹤,親自致電王也是想告訴她虛報行蹤是有法律後果的。

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傳染病處主任張竹君否認以常做記招作自我介紹。(梁鵬威攝)

否認曾自稱常做電視記招

辯方指出王的案情,指當日王在電話上曾問如何核實張的身份,張回應稱:「你應該對我把聲有啲印象,呢年幾以嚟,我成日係電視做記招。」王之後稱自己不是常看電視,但仍有交代行蹤指,她當晚曾在前往餐廳途中遇見一位長輩。張在庭上否認此說法,並指如果王曾提及在餐廳路上碰見一位長輩,她必然會追問該名長輩的個人資料,以便追蹤密切接觸者。

無問是否有高官出席

辯方再指,當日王曾描述生日派對有人吸煙喝酒,張要求王提供派對主人翁聯絡方式及出席者名單,更向她說:「你諗清楚,場裡面係咪有高官?」因為當時傳媒報道,曾有高官出席涉案派對,故張必然關注出席者名單有否高官。張在庭上數度否認曾問及有否高官在場,並指她只關注派對出席者名單及人數,所以有向王查詢派對主人翁的聯絡方式。

張竹君指被告王詩雅(圖)初時未提曾去多個地點,她亦未對王有所質疑。(資料圖片)

指王無提及曾去多個地點

張又指,王在兩次通話中,均無提及當日曾在國際金融中心購物後,去過上環高樂花園,再由高樂花園前往餐廳出席派對,她當時亦無質疑過王的說法是否屬實。辯方質疑,讓一名確診者申報行蹤並非一件易事。張回應稱,資料顯示王確診後沒有病徵,她亦在電話上確認自己沒有出現病徵。

被告王詩雅(37歲),被控4項「明知而向獲授權人員或衛生主任提供虛假資料」罪,指她於2022年1月6至7日間,明知而分別向衛生主任張竹君、獲授權人員辛麗芳和賴潔生,提供虛假資料,即她於同月3日晚上,離家乘的士前往灣仔餐廳Reserva Ibérica Tapas Bar & Restaurant。

案件編號:KCS17697-17699、17701/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