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緊跟短裙女子並偷拍 當場被女方男友識破 認罪判感化1年

撰文: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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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社工涉在港鐵坑口站緊隨一名穿緊身短裙的年輕女子,並手持iPad作掩護作偷拍,卻被女事主的男友識破,檢查其電話後發現女子裙下內褲被拍。男社工早前承認偷拍私密部位罪,案件今(24日)於觀塘法院判刑,裁判官鄧少雄判他接受12個月感化令,期間需依從感化官建議居住、工作、接受心理和精神治療,以及參與小組項目。

被告吳俊龍(27歲,報稱社工),被控於2023年1月2日在將軍澳培成路港鐵坑口站B1出口對出樓梯,出於拍攝女子X私密部位的意圖,及為了從X的衣服下方拍攝其私密部位而操作一部iPhone,而該部位本來不是可讓人看到的,及被告是為了性目的和沒有理會是否得到X同意。

案情指,X(21歲)與男友當日正在港鐵坑口站B1出口對出樓梯,打算步向東港城,被告尾隨緊貼身穿短裙的X,並用手機鏡偷拍她的裙底,期間手持iPad用作掩護手機鏡頭。X的男友見狀隨即阻止,並在被告同意下檢查他的手機後,發現手機內有一段拍到X內褲的短片。事件報警處理,警方檢查被告手機,見到涉案約長17秒的短片,遂將被告拘捕。

案件編號:KTCC1675/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