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潔工認「執屍」兼非禮酒醉女子 指蘭桂坊女子較開放 囚10月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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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潔工入涉嫌在蘭桂坊「執屍」一名酒醉女子後,對女子強吻摸胸外,更作自瀆,又拍下女子內褲及私處照片。清潔工早前承認非禮及偷拍私密照的罪名,案件今(9日)在東區法院判刑,裁判官透露報告指顯示被告曾向感化官稱:「蘭桂坊啲女仔較開放。」認為被告的悔意流於表面,又指案件令人厭惡,須判阻嚇性刑罰,判被告入獄10個月。

被告林鈞豪(30歲、清潔工人),承認於2022年10月30日,在中環雲咸街LKF Tower 10樓後樓梯,非禮23歲女子X;及於同日同地兩度拍攝X的私密部位,而情況是若非遭拍攝,該部位本來不是可讓人看到的,及為了性目的或不誠實地作出以上所描述的行為,及不理會以上所描述的行為是否獲得X同意。

裁判官判刑指,被告過去有3次案底,其中一次與本案類同。被告在本案中,趁女事主醉酒,向用女事主的手摸他的下體並拍下照片,又親吻和摸事主胸部,並拍下事主的內褲和私處。被告的背景報告透露,他和感化官會面時曾說:「蘭桂坊啲女仔較開放。」又指被告初時曾說獲女事主同意,後來才改口,參考各項因表,為要阻止被告重覆犯案,判被告入獄10個月。

案件編號:ESCC2161/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