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上公司告樓下公司抄襲廣告 完美醫療指控醫思健康侵犯知識產權

撰文:韋景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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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完美醫療集團(上市編號:1830)今日(21日)入稟控告另一上市公司EC Healthcare醫思健康(上市編號:2138)及旗下營運之DR Reborn業務,指其多次抄襲完美醫療的廣告。完美醫療表示,已可能違犯《版權條例》的情況向香港海關作出舉報,由海關作出刑事調查。兩公司辦公室都是旺角朗豪坊,原告在51樓,被告則在50樓,即樓上告樓下。

原告完美醫療集團今在其Facebook專頁,展示入稟狀及該公司與醫思健康DR Reborn的五對廣告,都是涉及鼻鼾問題,而費用均是3,800元十次治療,用字及字款部份相同,其中三對廣告都是用相同現成模特兒相片。

原告完美醫療集團在2003年創辦,辦公室設於旺角朗豪坊51樓,為上市公司,旗下另有Pefect Shape控股有限公司及深圳瘦必站美容纖體有限公司;被告為創豐聯有限公司、聯合(集團)投資有限公司及醫思健康,三公司均在朗豪坊50樓。

入稟狀指醫思健康及旗下營運之DR Reborn業務多次抄襲完美醫療集團廣告,指其相關作品不論其拍攝手法、視覺影像、構圖及對白近乎完全複製完美醫療集團廣告。完美醫療集團指鑑於事態嚴重,故今日向香港高等法院入稟控告醫思健康及DR Reborn並提出申索,另已就上述事宜可能違犯《版權條例》的情況向香港海關作出舉報,由海關作出刑事調查。

案件編號:HCIP 99/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