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頭召白車說錯地址失救亡 通訊員認無用電話定位 因來電者清醒

撰文: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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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修判頭在街上感不適打999求助,疑因說錯其所在位置,救護人員到場搜索附近不果,約7分鐘後收隊。判頭最終在兩小時後被途人發現時已死。死因庭今(27日)就事件召開研訊,庭上播放死者報案的電話錄音,他曾氣喘地稱:「我係砵蘭街啊,我行唔到啊,快啲嚟救我。」及後在電話上持續氣喘呻吟。接線的通訊員則指,死者無法提供確實地址,但她沒有要求上司啟用電話定位系統,並解釋說:「佢係清醒啊嘛,佢係講到嘢啊嘛。」

死者賴志超2017年6月16日早上,被發現倒臥於砵蘭街286號路邊,終年65歲。

死者賴志超致電求助時稱在砵蘭街,但砵蘭街全長1.5公里,救護員到場尋他不獲。(資料圖片)

女兒指賴身體無異

賴的女兒供稱,父親生前是裝修判頭,除患坐骨神經痛,沒有其他長期病。她於事發前2日見過父親,其時身體無異,事發當日卻傳來噩耗。

賴稱在砵蘭街美光瓦仔

賴當日清晨5時57分,曾自行打999求助。時任警察通訊員陳燕芳接聽電話,她稱當時聽到賴表示:「好唔舒服。」她即將賴轉駁至消防「白車台」,並以「3人通話」模式繼續通話。惟賴未能說出所在位置,只稱在砵蘭街「美光瓦仔」附近。陳透過電腦系統搜尋但不果,追問下賴再說他在太子一帶。

當時系統無出示商舖

陳指警方搜尋系統當時尚未有任何上網功能,只可找到一些大廈、餐廳等,但不包括商鋪。另警方當時已配備手機定位系統,若求助人無法說出實際位置,通訊員可要求上司動用系統,但陳當時沒有這樣做。她解釋說:「呢個報案人佢係清醒啊嘛,佢係講到嘢啊嘛。」而且當時她已將電話駁至「白車台」,故此「重點唔係我哋警察喥…我只不過聽呢個電話做翻個紀錄啫。」

消防隊目多次追問街號及大廈名

庭上播放長約6分鐘的錄音,賴甫接通電話便喘著氣說:「我係砵蘭街啊,我行唔到啊,快啲嚟救我。」其後消防隊目江學智加入通話,多次追問賴能否提供街號、附近大廈名稱等,惟賴持續氣喘及呻吟,無法回答問題。江一度反問:「咁即係點啊?」

家屬質疑未啟用定位系統

後來賴說:「美光賣瓦仔個度」及「太子附近」,但同時亦稱:「唞唔到氣,快啲。」江回應:「得啦,我哋而家嚟太子搵你啦,沿住砵蘭街,你等一等先啦下先生。」隨後結束通話。賴的女兒質問,父親當時已叫「救命」,為何陳仍認為毋須動用定位系統?陳回答說:「當時講到說話啊嘛。」

消防隊目江學智(右)稱他曾多次問死者賴志超他位置的街號或大廈名。(凌子淇攝)

砵蘭街長1.5公里橫跨兩個消防局

江學智確認曾收賴的求助電話,他指當時曾按賴提供的店舖名稱搜索,但消防內部搜尋系統未有備存店舖資料,亦無上網功能;加上砵蘭街長約1.5公里,橫跨兩個消防局,單憑這項資訊難以讓他調派最近的救護車,故他當時多次重複問題。

當時消防及警方均無手機定住系統

江稱以他所知,當時消防及警方均無手機定位系統,現時消防調派員會獲可上網及用Google Map的iPad,警方亦可向救護單位提供求助人身處的坐標。他當日確認賴在太子附近後,調派旺角分局同事協助,並透過無線電口頭交代賴提及過的資訊,包括「美光」、「賣瓦仔」等。

賴的女兒庭上指,父親在江不斷詢問下「講咗個唔啱嘅地址」,令救護員去了錯誤位置搜救,並問江當時曾否通知上司其父親的情況。江稱:「無印象。」賴女即說:「無印象?一條生命啊!」

救護隊目姚忠強稱他曾兩次致電求助者均無人接聽。(凌子淇攝)

救護員曾兩度致電求助人無人聽

救護總隊目姚忠強指,他當日收到控制中心通知,需到太子道西與砵蘭街交界處理一名氣喘及頭暈市民。姚約於早上6時05分帶隊出車,5分鐘後到達現場,但沿路未有發現,期間他曾兩度致電求助人,不過無人接聽。他嘗試擴大搜索範圍至荔枝角道西、大南街等,依然不見求助人,終於6時17分終止搜索。

姚續指消防處並無內部指引規定救護車搜索時間,但會要求救護員盡量在求助人搜索。他當時已叫駕駛員減慢車速,以便看清街道上的店舖名稱。

賴被發現時已無反應

女途人鄧婉嫻指,她當日早上約8時半途徑砵蘭街,發現賴躺臥於一間商鋪外,形容賴:「臉色黃黃地……鼻已經噴咗好多泡係度。」她向賴呼叫亦無反應,於是報警,其他途人未注意到賴。

警員許文豪當日早上8時許接到市民報案,到達現場後發現賴坐在砵蘭街286號一間商舖外,背部靠著商舖鐵閘,口吐白沫,已無知覺,身體開始僵硬。他獲較早到場的救護員通知,賴已於當場證實死亡。

閉路電視見賴6時許已躺在店外

許及後翻查閉路電視,見賴早上5時55分在商舖外坐下,約於6時09分起躺坐在鐵閘,直到8時25分才有途人發現。

案件編號:CCDI-745/2019(D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