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男咬甩趙家賢耳疑遭「私了」 被告辯稱為救受襲人士才起腳

撰文: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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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業男陳真在太古城中心外持刀傷人及咬甩時任趙家賢後疑被「私了」,3男被指有份施襲涉暴動案今(12日)續審。其中一名被告出庭作供,他憶述當晚途徑案發地點時,見到陳真持刀斬人,感到非常震驚,他自覺作為良好市民,有責任找人幫忙,遂跑回商場大叫:「斬人啊!」希望找人協助制止。及後他返回案發現場,見到陳「發狂咁搲」一名身穿花藍色上衣的男子,他為了「拯救」該名男子於是踢了陳的背部數下。他又指陳當晚失去理性持續攻擊,是個「危險人物」,但他明言不接受「私了」,後來有人企圖向陳施襲,他不想陳被襲遂把對方推開。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8日作結案陳詞。

3被告為高縫(61歲,律師樓文員)、徐俊傑(20歲,學生)及鍾志宏(36歲,無業),他們各面對一項暴動和有意圖而傷人罪。控罪指,他們於2019年11月3日,在太古城中心2期北座西門外,與其他人參與暴動;及同日同地非法及惡意傷害陳真,意圖對其身體造成嚴重傷害。

2019年11月3日,事主陳真在大古城商場襲擊趙家賢等人後,疑遭多人圍毆「私了」。(詳看下圖)

目擊陳斬人情況感震驚

高縫今自辯稱,他與太太同住太古城,並曾就陳真傷人案出庭作供。他指案發當日與太太出門後回家,途徑案發地點時目睹陳真持刀斬人,並與另外4名女子糾纏,他感到很震驚,直言:「我住太古城30幾年都未見過。」高隨即走入商場大叫:「斬人啊!斬人啊!」希望找人協助制止事件,太太未有跟上,留在原地照顧一名男童。

見陳襲擊花衣男子上前營救

高得知男童母親被陳襲擊,打算返回案發現場告訴男童母親,太太正在照顧她的兒子,卻見陳正在咬趙家賢的耳朵,並撲向一名身穿花藍色上衣的男子,抓其頭部及耳朵,他遂上前踢了陳的背部。高解釋說:「當時陳真發狂咁搲花藍色衫男子,我就想拯救花藍色衫男子,令佢唔好受傷。」他強調當時只是想分散陳的注意力,踢的力度不大,算是合理武力。約3秒後,花藍色上衣男子成功逃脫,高亦沒再踢陳。

用膝蓋壓陳阻其活動能力

高指陳後來被制服在地,但其腿部仍有反抗動作,為免陳再繼續傷害人,他便上前用膝蓋壓在陳身上,並將陳的腳「折疊」起來,以減低其活動能力。一名灰衣男子企圖靠近,高不想灰衣男向陳施襲,故把他推開。高又明言不接受「私了」,但在推開灰衣男時失重心,他自覺「無能為力」,「幫唔到手」,遂放開陳,否認放手是為了「讓位」予灰衣男施襲。事後高留在現場,並讓到場警員登記個人資料,

指陳當時失去理性持續襲擊人

高形容當晚陳的暴力程度非常高,坦言:「我覺得佢係危險人物,佢係失去理性持續咁襲擊,我未曾見過。」他不同意其做法有錯,並說:「我身為良好市民,我有責任制止罪案發生。」控方質疑高若覺得當時情況危險,為何不入商場叫人離開?高承認沒有叫人離開,解釋稱:「我有呢個責任、呢個使命去搵人幫手。」他隨後又說:「呢個就係我性格⋯如果唔係我離開現場,我走咗添啦。」

跑回現場只為找太太

控方指稱高向著商場內20至30名聚集人群大叫,引領他們返回現場。高否認當時是向著該等人士大叫,並指他跑回現場只是想找回太太。另控方質疑,陳被高踢背之前已被兩人按著,為何高仍要上前施襲?高解釋指,當時陳仍然「搲著」花藍衣男子,尚有攻擊能力,並且持續襲擊,無法「埋身」,故他未有出手而是用腳制止。

高太稱高知男童母親遇襲才再入商場

高縫的太太午後供稱,她指當日與丈夫在商場見陳真持刀斬人,附近有一名約8歲的男童在哭泣。高縫見狀吩咐她報警,高便衝入商場。高太則上前照顧該男童,並從男童口中知悉其母親為遇襲女子之一。高太稱她見到一名受刀傷男子衝出,她受驚下帶同男童到停車場出口位置躲避。其後,高縫一度離開商場,知悉男童母親遇襲後再進入商場。之後在商場內發生何事,她則一概不知。高太另透露,她當時曾嘗試報警,但未成功接通電話。她形容丈夫是一位善良、有正義感的人,兩夫妻均沒有任何政治立場。

被告徐俊傑昨改認罪,今承認案情。(資料圖片)

認罪被告認曾踩向陳

此外,原本否認控罪的被告徐俊傑突改認罪,他承認當日曾在商場外圍堵陳,跳起並用全身之力踩向陳及另外兩男,其後他又曾撥開人群指向倒地的陳,片段則聽到有人說:「打X佢!」

案件編號:DCCC 329/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