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署研設對角行人過路處「打斜過」 尖沙咀沙田兩十字路口先試

撰文:洪芷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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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繁忙的十字路口上,總會看到有行人趁兩段行人綠燈亮起時,貪快「打斜過」,減省橫過兩次馬路的時間,其實這是違反交通規例,在日本、台灣不少繁忙城市的十字路口,都已有「打斜過」的行人過路設施,方便行人,

內地不少城市和澳門,都相繼有這些行人過路設施,本港學者及地區人士倡議多年後,運輸署表示,審視了尖沙咀和沙田兩個十字路口的行人對角過路需要,將試驗設立「對角行人過路處」,其中沙田的工程已大致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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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京澀谷十字路口成景點

日本東京澀谷的十字路口是當地遊客必經之路,當行人紅綠燈的綠色公仔亮起時,高空所見行人就「交叉」行往對角,這熙來攘往的畫面,更成為景點。台灣多個城市的繁忙十字路口亦屢見不鮮,當地稱之為「行人穿越道」,有些限定繁忙時間方能使用,內地就稱為「全向十字路口」,澳門就叫「斜角斑馬線」。

尖沙咀設於加拿芬道與加連威老道交界

運輸署回覆《香港01》查詢表示,審視了尖沙咀加拿芬道與加連威老道交界及沙田沙角街與逸泰街交界兩個十字路口的行人對角過路需要,評估兩個路口的車流、人流和實施對角行人過路處所需的燈號設備等,認為此兩個路口適合試驗設立對角行人過路處。

運輸署表示,位於沙田沙角街與逸泰街路口的對角行人過路處,工程的相關設施已大致完成安裝。但署方沒有回答,何時可以試用、試驗期多久,及會否推廣至其他區。

沙田沙角街與逸泰街工程大致完成

署方又指,香港的路口一般車流較為繁忙,設立對角行人過路處時需小心研究考慮個別路口的特性,包括行人在對角橫過路口的需要、路口的車流、人流、過路距離和所需時間等因素,以確保設立對角行人過路處後有關交通燈控制路口仍可維持足夠的車輛通行能力,避免對整體交通造成嚴重影響。

署方表示,一直留意世界各地行人過路處及其附屬設施的發展。對角行人過路處是讓行人從交通燈控制路口一端的行人路過路處,直接經路口中心步行至對角位置的過路安排。相對傳統行人過路處,對角行人過路處可讓行人用較短距離和時間步行至對角路口,改善步行環境。

署方解釋,一般而言,對角行人過路處的過路距離會較傳統行人過路處長,加上路口中心不能設立行人安全島,所以交通燈號須設定較長的行人綠燈時間,讓行人有足夠時間安全橫過路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