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遭禁錮兼勒索其家人700萬 兩主腦被判囚4年半和5年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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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大學生於2020年遭兩男女以親密照勒索5千元後,遭多名青少年禁錮酒店房間,並向其父母先後勒索共700萬。大學生其後趁綁匪睡著時成功逃走並報警,多名涉事男女先後被捕。3男女早前分別認罪及受審後,被裁定勒索、盜竊及非法禁錮等多罪成,案件今(25日)在區域法院判刑。法官指兩名受審男女為案中主腦,犯案主要出於貪心;又指事主雖未在事件中受傷,但仍一度失去自由和受驚,判處兩人4年半和5年;同案另一名認罪被告則被判囚28個月4星期。

女被告楊子潁(22 歲),及男被告葉文軒(23 歲),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勒索、盜竊及非法禁錮等5罪成;此外,已認罪的男被告黃希朗則任控方證人,指控楊和葉二人。

官指被告犯案出於貪心 向X母勒索600萬 金額龐大

法官判刑時指,事主X和楊曾為情侶,即使X在交往前後均對楊十分差劣,但這亦非眾被告勒索他人的正當理由。而X雖未在綁架時受到實際傷害,但仍一度失去自由,並因而受到驚嚇。

法官又指,楊和葉二人為案中主腦,認為他們犯案主要出於貪心。楊和葉案發時曾向X母勒索600萬,其後葉又勒索X父100萬。雖然兩人均未有交贖金,但前者所涉金額龐大,後者亦因葉的威脅訊息感擔憂。此外,楊最先招募其他被告參與綁架事件,故葉的罪責較重。基於以上考慮,判楊囚4年半、葉囚5年。

至於涉參與綁架勒索和藏毒的黃希朗,法官考慮到其認罪,及曾出庭指證其他被告,酌情減刑,終判其囚28個月4星期。

X交出5000元贖金後 被綁架到酒店 期間遭毆打

案情指,被告楊子潁和葉文軒案發時為情侶,X則是楊的前男友。2020年9月,葉從楊手上取得X和其女友Y的親密照後,向他們勒索5000元。惟在X交贖金後,卻遭綁架到酒店。期間,被告吳任豐等人曾毆打X,並逼他交出電話和錢包。

翌日早上,X母收到信息,指X「搞」一名警長的女兒,勒索X母600萬元,否則其兒子會被斬斷手腳。同一時間,X醒來發現看管他的兩人在睡覺,便乘機逃走並報警。及至11月6日,葉就相同事件發訊息予X父,以勒索100萬元。

案件編號:DCCC 706、417/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