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性合約|飲食業稱提高時薪避468規定 料日後成本增加一成

撰文:鄧宇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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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顧問委員會昨日(1日)舉行會議,勞資雙方委員就檢討《僱傭條例》下「連續性合約」規定(俗稱「418」規定)達成共識,將有關規定放寬至以四星期工時合計、即68小時為「連續性合約」工時門檻,可享有僱傭福利。有飲食業僱主指,現時部分機構會與員工協商,提高時薪以避開「418」規定,以減輕經營負擔,預計新安排落實後,經營成本會增加一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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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苗飲食專業學會會長徐汶緯今日(2日)在電台節目表示,散工佔飲食業3至4成人手,主要分為「炒散」以及「長兼職」兩類。他表示,現時部分機構會與員工協商,提高時薪以避開「418」規定,例如,時薪由80元提高至90元,但第四星期工作較短時數。他解釋,因為飲食業需要大量人手,若長兼職工作滿5年就需要支付長期服務金,該款項對飲食業而言為沉重壓力,因此不少機構會提高時薪以避開「418」規定。

他指,作出修定後,部分員工可能會按需要在第一個星期工作68小時,其後三星期不工作,僱主就要安排額外人手,預計整體經營成本會上升一成。

勞顧會僱員代表林稱方案「可以接受」

勞顧會僱員代表林偉江表示,一直以來不少零散工希望可以檢討「418」規定,他指,零售業以及飲食業較多散工,以往做法是員工較常在第四個星期不用上班,現時部分大型機構亦會如此規避「418」。

林偉江(黃寶瑩攝)

他形容是次方案為「可以接受」,期待政府未來可以降低相關門檻,令受惠員工變多。另外,他指,期望「連續性合約」可以不受「時數」影響,因為僱主可以避開規定,同時應多做宣傳工作,令員工清楚知道自己的權益。

勞顧會僱主代表期望修定可以釋放勞動人口

勞顧會僱主代表陳偉聰表示,是次修定是勞方、資方、政府共同協商所得的結果,他提到,各持分者期望相關做法能有助釋放勞動人口。不過,他形容,是次資方考慮時「戰戰兢兢」 ,目前經濟低迷,前景不明朗,惟勞工短缺問題十分嚴重,加上通過相關法例需時,相信現時作出修定屬合適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