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員霍斌仁屠俊翹等涉操控賽事 令愉園輸波 准保釋6.27再訊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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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早前成功瓦解一個非法外圍賭博「假波」貪污集團,並落案起訴先後效力港會及愉園的後衛霍斌仁、中西區體育會的後衛Luciano、深水埗體育會時任守門員屠俊翹,及一名外圍賭注中介人。他們涉嫌行賄足球員以操縱港超聯及港甲多場賽事的結果,分別被控串謀賭博時作弊、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等多罪。案件今(15日)在東區法院提堂,主任裁判官徐綺薇應控方申請押後至6月27日再訊,以待對WhatsApp 紀錄、電腦鑑證資料等作進一步調查。

控方不反對所有被告保釋,霍斌仁准以2萬港元保釋,另外3人則獲准每人以1萬港元保釋。餘下共同保釋條件包括不准離港、交出所有旅行證件、居於報稱地址,及不得接觸控方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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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罪指要令愉園在賽事中落敗

4名被告依次為霍斌仁(29歲,前足球員)、Waheed MOHAMMAD (27歲,無業)、Luciano SILVA DA SILVA (36歲,足球員),及屠俊翹(29歲,足球員)。所有被告同被控一項串謀賭博時作弊罪,指他們於2022年8月18日至2023年4月30日期間在香港,與成嘉狄及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士一同串謀,藉致使「愉園」在賽事中落敗或操控人球及/或角球數目,以在涉及該愉園的足球賽事中贏取金錢。

藉操控入球或角球數目贏取金錢

霍斌仁、Waheed MOHAMMAD、Luciano SILVA DA SILVA ,再另被控一項串謀賭博時作弊罪。控罪指,3人於2022年8月18日至2023年5月7日期間,在香港與成嘉狄及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士一同串謀,藉操控入球或角球數目以在涉及中西區康樂體育會的足球賽事中贏取金錢。

霍另涉向外籍球員提供1至3萬元利益

霍斌仁另被控3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首兩罪指他在香港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於2021年10月27日、11月2日,兩度向香港足球會的足球員 Jean Carllo MACIEL提供利益,即就每場賽事提供形式為港幣1萬或3萬元,作為Jean Carllo MACIEL操縱或企圖操縱涉及該香港足球會的足球賽事結果的報酬,及2021年11月7日「標準流浪」的香港超級聯賽足球賽事的結果的報酬。

餘下一罪指霍於2021 年11月4日,向香港足球會的足球員 Marcus MCMILLAN,提供利益, 即提供形式為1萬元的報酬,作為Marcus MCMILLAN操縱或企圖操縱2021年11月7日「標準流浪」的香港超級聯賽足球賽事的結果的報酬。

案件編號:ESCC 438/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