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奪命GOGOVAN】現場消息:只見手袋 女死者放工回家遇車禍 

撰文:陳諾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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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4日)晚龍翔道發生一宗奪命交通意外,一輛GOGOVAN失控自炒撞壆後,車門飛脫,後座女乘客被拋出車外後送院搶救後不治。28歲姓鄭男GOGOVAN司機涉嫌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被捕。據了解,車內只遺下一個手袋,警方未能於涉事的貨Van上找到貨物,因此會繼續循載客取酬的方向調查。據了解,女死者如較夜收工,會call貨van回家。

昨(4日)晚龍翔道發生一宗奪命交通意外,一輛GOGOVAN失控自炒撞壆後,車門飛脫,後座女乘客被拋出車外後送院搶救後不治。28歲姓鄭男GOGOVAN司機昨晚通過酒精測試,並以涉嫌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被捕。據了解,警方暫未能於涉事的貨Van上未有找到貨物,車內只遺下一個手袋,而車尾位置則放了一架手推車及一塊細的木板,警方會繼續循載客取酬的方向調查。

貨Van車尾放有手推車及木板。(王譯揚攝)
女死者母親趕抵醫院驚聞噩耗,悲慟嚎哭。

死者為GOGOVAN常客

據悉,32歲姓謝女死者為GOGOVAN常客,她如較夜放工,會透過手機應用程式召GOGOVAN回家,惜昨晚坐上亡命貨Van。

律師:載客取酬或會影響保險賠償

根據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第52條,輕型貨車出租或取酬作載客用途,屬於違法。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案件須待警方調查涉事客貨車內有否載貨、或是否已卸貨等情況。若能證實載貨,乘客跟車並坐於合規格的座位上,並無違法;相反若證實司機載客取酬,即屬違法,或會影響保險賠償。

(王譯揚攝)

從昨晚意外現場可見,涉事GOGOVAN右邊車身嚴重損毀,多處凹陷,車內凌亂、物品散落一地,右車門飛脫。車廂內留下一副眼鏡及一隻波鞋,另一隻波鞋則飛出車外。而馬路上更留下一條血路。

官方Facebook頭像轉黑白色 留言變苦主大控訴

意外後,GOGOVAN透過官方Facebook確認該涉事車輛為公司旗下的客貨車,意外時正為公司的用戶提供服務。公司現正了解事件,會繼續積極跟進事態發展,其後更將其頭像轉為黑白色。事後陸續有網民於該帖文下留言指,曾經乘坐GOGOVAN期間發生交通意外;亦有網民指有一次,幾乎被GOGOVAN撞倒,險象環生。對於客人的申訴,GOGOVAN均有回應指會跟進事件。不過,其中有留言向GOGOVAN查詢有否為乘客購買合適的保險時,則沒有回應。

司機並無與Call車平台簽約 保險需自行購買

以手機程式提供貨van服務近年愈趨普遍,有業內人士透露,加盟貨VAN app期間,司機與平台並無簽約,因此司機必須自行為客貨車購買有關保險。他坦言,若向保險公司講明客貨車將作出租用途,保單便會較昂貴。如司機「貪平」而向保險公司隱瞞出租用途,一旦不幸遇事,「第三保」將會失效。

GOGOVAN女乘客 拋出車外慘死

GoGoVan奪命車禍在周五(4日)晚上八時許發生,一輛車身印有「GOGOVAN」字眼的客貨車,駛至黃大仙龍翔道與斧山道交界,懷疑失控自炒,撞向燈柱及石壆。車內女乘客被拋出車外,送院搶救後不治。肇事的28歲姓鄭男司機,涉嫌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