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 隔離者提早離駿洋邨? 衛生署解釋隔離14日的定義

撰文:彭愷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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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炭駿洋邨檢疫中心上月20日有首批隔離人士入住,現時檢疫中心內除了有鑽石公主號上上約200名港人正在接受隔離,亦有其他確診患者的密切接觸者,包括一批警員正在該檢疫中心接受隔離。
昨(1日)晚,有傳媒拍攝到有逾20名人士深夜拖著行李箱離開駿洋邨,懷疑他們未隔離滿14天便離營。衞生署回覆稱,確診患者的密切接觸者,須在檢疫中心接受檢疫的時間,是由接觸確診患者最後一日起計14日。當有關時間屆滿,有關受檢疫者即可離開檢疫中心,因此有人未必需要在檢疫中心住滿14天。

【駿洋邨隔離營】現時有超過200人於駿洋邨進行檢疫隔離。(資料圖片/王譯揚攝)

昨晚11時許,《蘋果日報》拍攝到有逾20名人士拖著行李箱離開駿洋邨,惟由上月20日有首批人士入住開始計算,至昨日未滿14日,懷疑有人提早離開隔離營。一哥警務處處長鄧炳強今午前往駿洋邨巡察,見記者時稱,所有離開者都是經過衞生署批准,確保無人可以逃走。

衞生署回應指,現時駿洋邨內除了鑽石公主號港人,亦有北角「福慧精舍」佛堂確診者的密切接觸者、以及與48歲確診防暴警有密切接觸的警員。衞生署稱,新冠肺炎密切接觸者須隔離14日,而該14日是由他最後接觸確診者的日子開始計算。例如雙方最後接觸日期為2月1號,而患者於2月5號發現確診武漢肺炎,該密切接觸者須入住檢疫中心9天,而非入住14天。

以昨日計算,即昨晚離開的人士,與患者的最後接觸日期為2月17日。而昨晚離開的人士為福慧精舍佛堂確診者的密切接觸者,以及確診警員的密切接觸者,而離開的警員並非與確診警員在2月18日飯敍上接觸的警員,而是與確診警員有接觸的同袍。至於有多少人離開,有待查核。

火炭駿洋邨被使用作為檢疫中心。 (資料圖片)

根據衞生署早前於記者會上的資料,確診的48歲男警員2月18日起出現發燒和咳嗽,當日為最後一日上班,他翌日發現對新型冠狀病毒呈陽性反應。他的家居接觸者,包括妻子及外母,患者於2月18日曾到德輔道西的西環明星海鮮燒鵝專門店出席聚會。

而北角「福慧精舍」佛堂女確診者曾於1月24日、25日,及2月1日至8日去過北角福慧精舍,時間多是早上9時至中午12時。之後,佛堂相關群組的確診個案至少有14宗。昨日,衞生防護中心傳染病處主任張竹君說,經追查有265名人士曾於1月25日後到過佛堂,當中有34人有病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