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炸彈案】O記偵破3宗拘17人 警檢3半製成品炸彈、2.6噸化學品

撰文:楊婉婷 林振華 孔繁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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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1月下旬至2月初連接發生多宗炸彈爆炸案,牽涉地點包括明愛醫院廁所坐廁、深圳灣口岸垃圾桶及羅湖站月台等,案發後皆有Telegram頻道出面認責,稱為了迫令港府回應封關要求而放置爆炸品。
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O記)調查案件多時,至今凌晨持法庭手令突擊搜查22個地點,包括大埔、油塘、大角咀等,合共拘捕17名男女,相信屬同一犯罪團伙。O記高級警司李桂華指,警方在必發街一棟商業樓宇檢獲3個土製炸彈半製成品,及2.6噸化學物品,相信3個半製成品原計劃會在公眾活動中使用。他指半製成品不穩定,遇熱會爆炸,危及樓宇的人,批評犯人行為不負責任。

警方檢獲2.6噸化學品。(警方圖片)

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表示,1月底至2月初一連串炸彈案件,包括1月27日明愛醫院、1月28日深圳灣口岸及2月2日在羅湖火車站月台。3案共同點是有炸藥及搖控裝置,案發前後在社交平台有組織承認責任。警方昨晚11時半至今凌晨1時,持法庭手令,突撃搜查全港22個單位,包括大埔廣福邨、油麗邨等地點,拘捕12男5女,年齡介乎21至53歲,,涉嫌「串謀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

大角咀商廈檢炸彈半製成品、2.6噸化學品

其中在必發街一棟商業樓宇中,警方在3單位內發現物品。當中一個單位發現3個土製炸彈的半製成品,每一個炸彈內有約1.5公斤炸藥,另有3個未連上的爆炸裝置,一旦連上具有爆炸威力,並有搖控作用;另一單位亦發現一批物品,相信用於製造及儲存預製品,一共有約2.6噸化學物品,當中有來自爆竹的「黑火藥」,以及化學材料如硝酸鹽混合品、硫磺、鎂粉、鈉,相信用於製作土製炸藥。另檢獲6樽通渠水及60支電子火柴。

他又指,大規模炸藥及物品儲存在商業樓宇,對大廈住客的危險性相當大,批評犯人罔顧公共安全,尤其半製成品相當不穩定,遇熱或火會爆炸,後果不堪設想,威力更可能催毀物品,批評犯人行為不負責任。

警方初步相信被捕人士屬同一團伙,正了解炸彈原材料的來源及運輸方法,目前仍有在逃人士。李桂華又指,相信三個半製成品會在公眾活動內使用,他提醒參加公眾活動人士要格外小心,由於土製炸彈以搖控裝置,而且不穩定,難以控制爆炸時間,即使犯人聲稱不是針對示威人士,但可能在其他時間造成傷亡。

李桂華﹕區議員拍門要求入單位

O記高級警司李桂華指,警員在大埔一單位進行搜查行動時多次遇阻,包括區議員拍門要求入屋,以及有人召消防員指有人被困單位、打破消防鐘、逐層樓按電梯等,致電梯停止運作,試圖阻礙警員離開。李桂華希望巿民反思,有關行為是否盡責市民、議員應做的事。

土製炸彈有TATP、HMTD、ANFO炸藥

爆炸品處理課高級主任司馬偉德表示,暴力團伙為了達成政治目的而放置爆炸,過去月內見到多個土製具爆炸性炸彈,包括TATP(三過氧化三丙酮)、HMTD(六亞甲基三過氧化二胺)、ANFO(硝油炸彈),常被世界各地的恐怖份子使用。他續指,昨晚警方破獲炸彈工廠,發現大量物品,包括可被使用的搖控裝置、炸藥,以及大量可用於製作更多炸藥的化學品,他批評犯人罔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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