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衞生署發逾6.5萬張檢疫令 2人涉違反強制檢疫遭檢控

撰文:邵沛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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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一名懷疑正接受家居隔離的老翁,竟戴着電子手環施施然乘坐巴士,嚇壞同車乘客。衞生署今日(21日)回覆《香港01》查詢時,未有確認該名老翁是否違反檢疫令。署方表示,截至3月19日止,共向65,943名由內地抵港人士發出檢疫令,而至今已發出超過390封警告信,徵詢律政司意見後,已對兩名涉嫌違反強制檢疫令的人士提出檢控。

有人在九巴上拍到一名老翁右腳上綁電子環,右手則戴有白色手帶。(彭志銘facebook圖片)

衞生署發6.5萬多張檢疫令 當中逾5.5萬人為香港人

由本年2月8日起,衞生署會向所有由內地抵港人士,發出檢疫令接受強制檢疫14天。截至3月19日,署方共向65,943名由內地抵港人士發出檢疫令,當中62,921人在家中接受檢疫;2,207人在酒店接受檢疫,而815人入住檢疫營 。該65,943名人士中,55,961人為香港居民,9,982人為非香港居民。

此外,根據《外國地區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599E章)所有在到港當日之前的14日期間,曾在憲報公告指明的外地國家、屬地逗留任何時間的人士,不分國籍和旅遊文件,必須接受14日的強制檢疫。截至3月19日,衞生署共發出6030張檢疫令。

政府從市場先後訂購一次性電子手環共6萬隻,當中近5,000隻已交付並完成測試,可供使用,其餘5.5萬隻將陸續送達。(資料圖片)

政府人員會突擊檢查 確定強制檢疫人士位置

衞生署發言人指,受檢疫人士必須在任何時候留在家居或有關住所,並禁止離開香港。為確保受檢疫人士留在家中接受檢疫,政府人員會透過突擊檢查、致電該人士、利用手機進行實時地點分享,以及電子手環監察受檢疫人士所在位置等措施,確定接受強制檢疫的人士留在居所。

受檢疫人士擅自離開居所會構成刑事罪行,一經定罪,可被監禁6個月及罰款25,000元。若有人違反檢疫令擅離住所或拒絕聽從相關政府部門人員指示,威脅社區健康,有關部門會跟進,例如作出口頭警告,發出警告信,要求佩戴電子手環等。

政府購6萬隻一次性電子手環 追蹤檢疫者

早前創新及科技局表示,由香港物流及供應鏈多元技術研發的可重用電子手環有5,000隻,另從市場先後訂購一次性電子手環共6萬隻,當中近5,000隻已交付並完成測試,可供使用,其餘5.5萬隻將陸續送達,強化家居檢疫監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