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3三罷】涉參與去年中環畢打街示威 23歲男被控暴動

撰文:黎靜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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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港島總區重案組人員經進一步調查及諮詢法律意見後,昨日(11日)控以1名23歲男子1項暴動罪、1項非法集結罪及1項違反《禁止蒙面規例》罪。另1名18歲男子被控1項非法集結罪。3名年齡介乎17至20歲的男子1項非法集結罪,以及1項違反《禁止蒙面規例》罪。另外加控1名32歲男子1項非法集結罪,以及1項違反《禁止蒙面規例》罪。
他們涉嫌與2019年11月13日下午約1時,於中區畢打街1帶發生的暴動和非法集結有關,其間有人懷疑以磚頭擲向途經的車輛、設置路障堵路、拆毀欄杆等。而該名32歲男子於案發翌日因被拘捕時,他身上管有1支打火機式火槍、1罐卡式石油氣瓶及1把鉗,已被暫控1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案件將於6月15日下午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