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學生動源解散設海外分部 Fb發表「香港建國」言論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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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國安處周三(29日)拘捕3男1女。國家安全處高級警司李桂華晚上交代案情時指,有關團伙近日於社交網站宣布成立主張香港獨立的組織,涉違反《港區國安法》分裂國家罪第20及21條,但未有透露有關組織名稱。據悉被捕人包括學生動源前召集人鍾翰林、前發言人何諾恆及前成員陳渭賢和何忻諾。
學生動源於6月30日《港區國安法》生效前宣布遣散香港地區成員及設立海外分部。翻查學生動源Facebook 專頁,近日曾發表以美國分部署名文章,當中提及「為香港獨立建國的夢想奮鬥」等,而學生動源於Twiiter則列明包括「建立香港共和國」等綱領。另一個聲稱由前學生動源身在海外的成員創立的專頁「創制獨立黨」,亦聲稱明確主張香港獨立及不設任何底線抗爭。

《港區國安法》於上月30日早上在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通過,學生動源同日下午於Facebook專頁宣布解散,即日起遣散香港地區全體成員,並於港外其他地方包括台灣、美國及澳洲設立分部,組織事務將由海外成員運作。(網上截圖)

《港區國安法》於上月30日早上在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通過,學生動源同日下午於Facebook專頁宣布解散,即日起遣散香港地區全體成員,並於港外其他地方包括台灣、美國及澳洲設立分部,組織事務將由海外成員運作,並聲稱將繼續推動香港獨立。

學生動源Facebook分別曾於本月17日及7月19日,發表以美國分部署名、名為「美國分部前景成立宣言」及「美國分部前景」文章,當中提及「為香港獨立建國的夢想奮鬥」、「推動香港走上獨立建國之路」等。學生動源的Twiiter亦列明五大綱領,包括「建立擁有獨立主權的香港共和國」、「喚醒香港民族獨立意志,鞏固香港民族共同體」、「支持一切有效抗爭並參與其中,包括勇武抗爭」等。另一個名為「創制獨立黨」的專頁,於本月21日發表成立宣言,稱組織由前學生動源已完成學業、身在海外的成員組建創立,聲稱明確主張香港獨立及不設任何底線的抗爭。

學生動源的Twiiter列明五大綱領,當中包括建立擁有獨立主權的香港共和國。(網上截圖)

國家安全處高級警司李桂華晚上交代案情表示,有團伙近日於社交網站宣布成立香主張港獨立的組織,綱領包括建立香港共和國、不設底線鬥爭、團結香港獨立派進行有關行動,亦有宣言煽動其他人加入行列。李桂華形容,有關綱領或宣告「講得好清楚點樣達至香港獨立」,發文者有可能干犯「組織、策劃或實施分裂國家罪」,至於煽動參加或搞港獨,則涉分裂國家罪第21條。

李桂華稱涉案組織於近期成立,而警方所觀察到的網上留言亦是於7月1後發生,因《港區國安法》無追溯期,警方只會調查7月1日後發生的案件,又指有關組織於網上「有端倪」會做出事情干犯條例。被問到若有關組織屬外國分部發表有關言論是否違法,李桂華強調,即使組織於外國進行或宣傳,而行為違反《港區國安法》,根據國安法第36至第38條,警方亦有權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