傑斯被捕|警首引國安法拘眾籌發起人 大律師:料定罪門檻較低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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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今日(12日)以涉嫌「以金錢或者其他財物資助他人分裂國家」及洗黑錢罪,拘捕D100網台主持傑斯、其姓曾妻子,以及姓利女助理。據知,事件與傑斯在網上發起名為「千個爸媽,台灣助學」的籌款計劃有關。
今次是警方首次動用國安法拘捕眾籌計劃發起人。反修例運動中,有網民及組織發起眾籌集資,警方多以涉嫌「洗黑錢」的罪名拉人及凍結資金。執業大律師指,國安法條文闊,刑罰重,實際上很容易觸犯法例,並預料定罪門檻較低。大律師形容,當警方使國安法,「層次唔同咗,一切都好難講,現時仍處於摸索階段」。

今年2月22日,傑斯在節目《不上頻道》中介紹「千個爸媽,台灣助學」眾籌計劃,並指自己為促成計劃,更親自到台灣與其他組織接洽,以及制定意向書。

過去一年反修例運動中,不少網民多次發起眾籌集資支援示威行動,亦有組織如「星光同盟」籌募資金支援因社會運動而被捕的人士;因襲警被定罪而失去工作的小學教師楊博文早前亦眾籌生活費。而警方過去多以「洗黑錢」罪名拘捕眾籌發起人,以及凍結相關資金。

今日被捕的網台主持傑斯因發起「千個爸媽,台灣助學」的計劃,涉嫌「以金錢或者其他財物資助他人分裂國家」,是警方首次以國安法拘捕眾籌發起人。「千個爸媽」計劃旨在資助已經離港赴台的香港示威者,但有消息指,台灣的對口單位涉及台獨組織。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市民在社交平台發起眾籌活動或參與捐款並不犯法,除非警方能夠證明該筆資金用作協助罪犯潛逃,又或協助其他人士在外國進行犯法活動,才能作出起訴。

陸偉雄續舉例指,若有人在外國遇到車禍,需要眾籌醫藥費治療,眾籌發起人及捐款人的目標都是為了救人,絕無可能違法。以今次傑斯發起的「千個爸媽,台灣助學」計劃,從字面及其說法來看,捐款主要用作資助人讀書及作生活費,陸認為發起人及捐款人都不算違法。

大律師陸偉雄指,國安法條文闊,刑罰重,定罪機會可能比洗黑錢更高,實際上很容易干犯罪行。(資料圖片)

陸補充,現實情況未必單憑表面陳述就可判斷所有行為合法,因為不排除有人會用合法原因作幌子,「掛羊頭賣狗肉」,但即使捐款最終被人用作不法用途,由於捐款人捐款當刻真誠相信款項用於助學或救人,以洗黑錢的定罪標準而言,亦不容易入罪。

然而,警方今次以國安法拘捕三人,理由是「以金錢或者其他財物資助他人分裂國家」。陸偉雄坦言,當警方動用國安法,情況便截然不同,「因為層次唔同咗,一切都好難講」。他指,國安法條文闊,刑罰重,並預料定罪門檻較低,實際上很容易干犯罪行。

惟陸偉雄指,港版國安法生效至今僅數個月,從來未經審訊,過去亦沒有案例可循。他直言:「其實大家都在試緊底線,大家都試緊係咪犯法,(結果)現時仍處於摸索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