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抵港男旅客行李藏逾4萬支私煙 判監半年及罰款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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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前日(7日)在機場截查一名41歲的抵港男旅客,在其攜帶的個人行李內,檢獲約41,400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18.6萬元,應課稅值約13.6萬元,人員隨即拘捕該名子。

昨日(8日),被捕男子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因處理未完稅香煙以及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被判處監禁6個月及罰款。

行動中,海關檢獲行李及未完稅香煙。(政府新聞處圖片)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海關提醒市民,根據《條例》,煙草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0萬元及監禁兩年。

市民可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私煙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