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粉嶺放蛇打擊白牌車 70歲及44歲司機涉非法載客取酬被捕

撰文:黃學潤
出版:更新:

警方在粉嶺放蛇打擊「白牌車」,截獲Tesla Model Y及本田私家車,兩名男司機涉嫌「利用汽車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被捕。

今日(22日)新界北總區交通部進行打擊非法載客取酬(俗稱「白牌車」)的行動。(黃學潤攝)

新界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署理總督察魏少昌陳述案情,指今日(22日)新界北總區交通部進行打擊非法載客取酬(俗稱「白牌車」)的行動,人員於粉嶺喬裝乘客,成功截獲兩輛私家車,並拘捕兩名分別報稱無業的70歲Tesla男司機及44歲報稱建築業的本田男司機,涉嫌「利用汽車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涉案車輛已被扣留作進一步檢驗。兩名被捕人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6月下旬向警方報到。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除非汽車獲發有效的出租汽車許可證,否則任何人不得駕駛或使用汽車作出租或載客取酬用途。違例者首次定罪可處罰款1萬元及監禁6個月,再干犯則可處罰2.5萬元及監禁1年。市民出行前應選用合法的公共交通工具,如相關車輛用途為非法載客取酬,有關車輛的第三者風險保險或會失效,一旦遇上交通意外,相關道路使用者如乘客及行人均會失去應有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