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民安涉超市盜竊無出庭遭通緝 發帖自稱已離港「無諗過要上庭」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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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藝人阮民安(Tommy)涉於上月18日,在九龍城一間超級市場盜取11件共約值140港元的食物及飲品,他其後被捕,被控一項盜竊罪,案件今日(9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惟阮民安沒有到庭應訊,法庭就案件發出拘捕令。

阮民安於本港時間今晚9時許,在社交平台發帖,指自己「唔係唔記得上庭,係我從來無諗過要上庭」,又自稱已離開香港。他並在帖文附上一張手持飲品、前方桌上放有甜品的照片,表示「大家嚟緊會喺世界各地見到我」。

阮民安被控於6月18日在九龍城一間超級市場盜竊,案件7月9日提堂,惟阮民安沒有出庭。他其後發帖自稱已離開香港。(阮民安fb)

被告阮民安(45歲,無業)被控一項盜竊罪,指他於2025年6月18日,在九龍城馬頭角道40號地下惠康超級市場,偷竊兩支茶、3支可樂、一支水、兩包糖果、一桶薯片、一盒餅乾、一包花生,總值港幣144.5元,而上述物品為牛奶有限公司的財產。

前藝人阮民安(Tommy)。(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