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民安涉超市偷花生可樂等提堂 未到庭應訊 法庭發出拘捕令
撰文:陳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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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藝人阮民安(Tommy)涉於上月18日,在土瓜灣一間超級市場盜取11件共約值140港元的食物及飲品,他其後被捕。阮被控以1項盗竊罪,案件今(9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阮民安沒有到庭應訊,法庭就案件發出拘捕令。
被告阮民安(45歲,無業)被控1項盜竊罪,指他於2025年6月18日,在香港九龍九龍城馬頭角道40號地下"惠康超級市場"偷竊兩支茶,三支可樂,一支水,兩包糖果,一桶薯片,一盒餅乾,一包花生,總值港幣一佰四十四元五角,而上述物品為"牛奶有限公司"的財產。
阮早前在網上就事件回應指,「放心,無穿無爛,琴晚早瞓仲瞓得都幾冧下」,他強調購物後「記得拎單,14蚊好,140蚊好,1400蚊都好!原來有起事上嚟,單係咁重要!」並上載一張有可樂、薯片的零食圖片。
案件編號:KCCC1721/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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