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疑狗咬死人|警調查有否狗主 施政報告計劃檢視危險狗隻規例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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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月本港接連發生「狗咬狗」及「狗咬人」事件,今日(20日)凌晨元朗又有一名27歲單車女,懷疑被3隻狗追趕襲擊,全身多處撕裂送院不治。狗隻襲擊的致命慘劇接踵而來,大眾關注如何管控大型及危險犬隻。行政長官李家超在8月底曾提及,狗主責任非常重要,政府亦會檢視相關法例。上周三(9月16日)《施政報告》,政府正計劃全面檢視《危險狗隻規例》,並考慮「加辣」,針對狗主不願「勒住」愛犬而拒繫狗繩等亂象提高罰則。

不過,今日的慘劇,警方仍未捉到涉事數隻狗,正追查有否狗主抑或只是流浪狗。執業大律師陸偉雄稱,近期慘劇反映現行罰則「過份輕」,甚至不足;但如是流浪狗則無法追究,只能自己加倍小心。翻查資料,漁護署每年大約捕獲400隻流浪狗,人員會檢視清楚狗隻有沒有主人及安排評估,只要行為及健康良好就會安排領養,否則才會考慮人道處理。

今日(9月20日)案發後,警員在場調查。(李家傑攝)

陸偉雄:流浪狗無畜養人 法律上幾乎無法追究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接受《香港01》電話訪問時表示,由於流浪狗、野豬及猴子等野生動物並無畜養人,若市民不幸遇襲,在法律上幾乎無法追究任何人的責任。他特別提醒市民,切勿為防身而刻意攜帶棍棒外出,否則一旦被警方截查,有機會干犯「藏有攻擊性武器」罪;若無故驅趕或毆打野狗,亦可能觸犯「虐畜罪」。為求自保,陸偉雄認為建議市民盡量避免於夜間行經流浪狗出沒的路段,出入時最好結伴同行,以策安全。

漁護年捕400隻流浪狗 如行為健康良好安排領養

翻查資料,漁護署每年大約捕獲400隻流浪狗,如無人認領,平均會留在動物管理中心約53日,另外人員會利用4天,檢視清楚狗隻有沒有主人及安排評估,只要行為及健康良好就會安排領養,否則才會考慮人道處理。

今日(9月20日)案發後,警員到場調查。(李家傑攝)

陸偉雄:如有人養 現行罰則「過份輕」

陸大狀續指,若有飼養的狗隻咬人,根據《狂犬病條例》第24(1)條,狗主必須即時向警署舉報,並將狗隻隔離,等候警署主管人員進一步指示(基於狂犬病風險)。任何人違反上述指引,根據《狂犬病條例》第24(2)條,可被罰款1萬元。

他續指,如涉事為格鬥犬,如,根據《危險狗隻規例》(第 167D 章)格鬥狗隻在公眾地方時,必須穩妥地戴上口罩以防止其咬噬任何人,並被人用一條不超過1.5米長的狗帶穩妥地牽引,並須時刻佩戴指定的鮮黃色配紅色斜條識別頸圈,如違法管有最高可被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

陸偉雄認為,近日發生數次狗咬狗、狗咬人事件後,反映出現行罰則是「過份輕」甚至不足。他指,法例需急切性修改,例如加重刑罰,而狗咬人的罪行情況亦需重新再立例,希望可以達「立竿見影」之效。他表示,對上一宗狗隻咬人案件言猶在耳,短時間內竟再發生致命事故。現行法例最高刑罰與一條寶貴人命的喪失相比,完全不成正比;目前的懲罰機制根本無法對部分態度怠惰的狗主構成足夠阻嚇力。

今日(9月20日)案發後,警員到場調查。(李家傑攝)

8月17日元朗「狗咬狗」事件

拉里與家中細狗相處良好。(毛守救援提供圖片)

上月17日,一隻重逾50公斤的西班牙馬士提夫獒犬「拉里」,在元朗元龍街及YOHO先後襲擊一隻比熊犬及一隻貴婦狗,導致兩隻狗死亡。漁護署事後到場,將「拉里」帶走扣留,事後亦發現原來「拉里」早於7月份亦曾咬傷一隻哥基犬。

事後狗主稱,被漁護署人員勸他簽署棄養書,同意將狗隻交漁護署處理,但狗主不知道所謂「處理」的意思是否指人道毀滅,曾向漁護署要求取消棄養。8月20日「拉里」的52歲狗主被控告一名52歲男子沒有妥善管控大型狗隻,並正跟進根據《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第169章)加控其他控罪。

男子上前制止大狗但無果。(小紅書圖片)

8月20日打鼓嶺坪洋村狗咬死人

警方封鎖上址現場位置,交由重案組跟進事件。(王譯揚攝)

及至8月20日,打鼓嶺坪洋村更發生一宗懷疑狗隻咬死人慘劇,一名33歲姓黃女子在坪洋村經營毛界限寵物酒店及犬隻訓練學院。事發較早前,黃女收養了一隻1歲4個月大的啡色混種雄狗「太陽」,而「太陽」懷疑有美國惡霸犬或比特鬥牛㹴血統。當日黃女餵飼「太陽」後,試圖將狗隻放入犬舍籠中,惟狗隻極力拒絕並激烈掙扎。黃女隨即跌倒在地,狗隻發狂發動攻擊並瘋狂撕咬。

黃女與狗隻隨後一同掙扎走出犬舍外草坪,最終倒臥草地上不再動彈。女事主的友人發現她倒臥草坪,遂報警求助。救援人員接報抵達後進入草坪,證實黃女已無生命跡象。漁護署亦證實涉案狗隻有格鬥犬血統,並將狗隻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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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三(9月16日)《施政報告》提出今年年底諮詢立法會,加強打擊殘酷對待動物,以及非法管有或使用狩獵器具等,爭取明年完成修例。

另外,政府亦計劃檢視《危險狗隻規例》等有關飼養和管束寵物的規定,並且加強「妥善照顧動物」的宣傳和教育,如大型犬隻在公眾地方如沒有繫上狗帶,現時罰則是罰款2.5萬元及監禁3個月。

消息指,政府亦考慮「加辣」,因部份愛犬之人不願在公眾地方使用狗帶,擔心會「勒住」犬隻。消息又指,為防止動物在公眾地方或行為失常,強調狗主應負上管控寵物的責任,令香港成為「人寵共融」的城市,因此有必要加強罰則、宣傳及教育。

政府計劃檢視《危險狗隻規例》,如大型犬隻在公眾地方如沒有繫上狗帶,消息指政府考慮罰則「加辣」。(程致遠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