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鼓嶺狗咬死人.一文看清|6分鐘現變故 30公斤混種狗噬咬殺人

撰文:楊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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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鼓嶺坪洋村昨日(20日)發生一宗懷疑狗隻咬死人慘劇,33歲狗酒店女負責人多處受傷喪命。《香港01》整理事件來龍去脈,包括案發現場狗酒店及死者的資料、肇事狗隻身世、案發過程、死者傷勢、事件的後續發展。一文看清。

警方封鎖上址現場位置,交由重案組跟進事件。(王譯揚攝)

現場持牌寵物酒店 女死者為董事股東

案發地點位於打鼓嶺坪洋村111號Pawsgate Pet Limited 毛系寵物有限公司,公司在上址經營毛界限寵物酒店及犬隻訓練學院,公司已於漁農自然護理署登記為持牌動物寄養所。現場設有室內辦公室、設有12個籠的犬舍及一片大草坪。據知,警方檢查現場後,並無發現任何搜掠或損毀痕跡。

公司地址原本屬於其他動保機構,翻查公司社交平台專頁,標榜「過萬呎狗狗樂園」、「1000呎室內家居布置空間」、「4500呎大草地」等,提供犬隻寄宿訓練、犬隻社交課程、犬隻上門訓練、寵物寄宿日托等服務。專頁管理員表示自己有「10年犬隻訓練經驗」、「20年動物義工經驗」。

黃姓女死者,洋名Jojo,最後一篇帖文是本周三(19日),分享與\拉布拉多愛犬共度七夕。(Threads 截圖)

女死者熱愛狗隻 積極助養殘疾老狗

女死者姓黃,33歲,洋名Jojo,是上述公司擁有人及持牌人,暫未發現有和馴犬相關的專業資格。據了解,她與一名41歲張姓男子合夥人及狗隻訓練員共同於2026年1月開張及營運公司。而根據查冊,公司早於2025年4月13日已註冊成立,黃為董事及股東,另一張姓男子亦為股東。

《香港01》翻查其社交媒體發現,Jojo生前愛心滿滿,不僅創辦多元寵物事業,更積極助養殘疾老狗、推廣寵物急救知識;而她生前最後一篇帖文是本周三(19日),內容是與愛犬共度七夕。

本周五(21日)凌晨約2時,遺體由仵工移走。(李家傑攝)

咬死人狗隻原是車場狗 結業後義工接手助尋家

至於今次咬死人的狗隻,為一隻1歲4個月大的啡色混種狗隻,雄性,1.5米長、1米高、重約30公斤,尚未進行絕育手術,體內已植入晶片。警方昨日提供的資料顯示為混種唐狗,據悉是其晶片登記的資料。至於有網上流傳該犬名為「太陽」,懷疑有美國惡霸犬或比特鬥牛㹴血統,《香港01》正向漁護署核實。

消息指,該狗隻原本屬於落馬洲路「一心停車場」飼養的流浪狗。今年4月,停車場結業後,狗隻由一名李姓狗義工及一間狗舍接手暫時照顧。直到8月11日,義工自費將該狗隻帶至毛界限寵物酒店寄養,希望為其尋找新主人,不料寄養僅10天便發生奪命慘劇。

狗場位於打鼓嶺,有兩米高的圍欄。(黃學潤攝)

狗拒入籠狂噬女死者1分鐘

據現場閉路電視動態偵測畫面顯示,案發當日(8月20日)下午2時,黃女從室內辦公室走出草坪,餵飼該狗隻,約6分鐘後,黃女試圖將狗隻放入犬舍籠中,惟狗隻極力拒絕並激烈掙扎。黃女隨即跌倒在地,狗隻發狂發動攻擊並瘋狂撕咬。黃女與狗隻隨後一同掙扎走出犬舍外草坪,最終倒臥草地上不再動彈。初步未見女負責人曾對狗隻作出任何具刺激性行為。當時除了施襲狗隻外,旁邊另外有6隻狗,但均已入籠。

同日下午3時50分,張姓合夥人透過遠端查看公司攝錄機,發現黃女倒臥草坪。張男多次致電黃女手機均無人接聽,通知一名關姓友人駕車趕回現場,友人報警求助。警方及救護人員接報抵達後進入草坪,證實黃女已無生命跡象。

狗場位於打鼓嶺,有兩米高的圍欄,門外裝有閉路電視。(黃學潤攝)

女死者傷勢嚴重 多處撕裂及穿刺傷口

黃女身上留有大量嚴重撕裂及穿刺傷口,主要集中於頭部與頸部等致命部位,傷勢包括頭皮撕裂傷、左前側頸部撕裂傷、頸部後方有由犬隻牙齒造成之穿刺傷及撕裂傷、右前臂三處穿刺傷及一處裂傷,以及左肩撕裂傷。據悉,警方初步推斷死者因犬隻咬傷致死,確切致命傷仍待解剖驗屍釐清。今日(21日),死者約20多名親友到殮房認屍,眾人神情哀慟。

涉案狗隻由漁護署帶走隔離觀察

漁農自然護理署人員事後已將涉案的30公斤混種犬隻帶走並進行隔離觀察。根據晶片紀錄資料顯示,該狗隻過往並無任何襲擊或咬人的記錄。至於寄養所內其餘狗隻,已全部安全歸還予相關主人。

警方表示,鑑於案情嚴重,案件交由邊界警區重案組跟進。警方會作出全面調查,包括有否任何違規或疏忽等地方,「希望能夠還原事實嘅真相,還死者一個公道。」

警方邊界警區助理指揮官(行動及刑事)警司陳啟澤。

33年內僅3宗狗咬死人 比特鬥牛㹴屬「格鬥狗隻」

翻查資料,本港極少發生狗隻咬死人事故,33年內記錄在案的致命個案僅有三宗。對上兩宗分別發生在1994及1996年,8歲女童被村內惡犬咬斃、7個月大女嬰被自家養的鬥牛㹴咬死,觸發政府修例規管狗隻。

該規例確立三大類別狗隻的管制,包括「格鬥狗隻」、「已知危險狗隻」、「大型狗隻」。格鬥狗隻中,比特鬥牛㹴、阿根庭杜告狗、日本土佐犬、巴西非拉狗及該四個品種的混種狗隻均屬於格鬥狗隻,法例禁止輸入及繁殖,現存狗隻必須絕育,公眾地方必須戴口罩及牽短繩,並佩戴特定頸圈。

狗隻在沒有以任何形式被激怒的情況下,襲擊人或其他受飼養的動物,令其嚴重受傷或死亡,則可被裁判官判為「已知危險狗隻」,可頒令強制絕育、配戴特別頸圈、公眾地方必須配戴口罩及短繩。

體重20公斤或以上的狗隻則被定為「大型狗隻」,在公眾地方,包括建築物的公用部分如電梯及大堂等,必須以不超過2米的狗繩牽引。

若涉案狗隻有比特鬥牛㹴血統,即為「格鬥狗隻」,應受到嚴格規管,以保障公眾安全。若只是混種唐狗,因重約30公斤,但無任何襲擊或咬人的記錄,被定為「大型狗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