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抗疫基金|交假店舖相及文件呃$88萬資助 3男罪成囚8至27月

撰文:梁曉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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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男子於2020年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期間,提供虛假店舖相片及證明文件,騙取政府「防疫抗疫基金」共88萬元資助。他們被裁定11項「企圖欺詐」罪成,今日(4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8至27個月。法庭並禁止他們分別在未來3年及4年擔任公司董事或管理公司。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黃浩謙攝)

3名本地男被告年齡介乎45歲至61歲。案情指,他們於2020年新型冠狀病毒肆虐期間,提交虛假資料及文件,申請政府「防疫抗疫基金」下的紓困措施,即「零售業資助計劃」。商業罪案調查科人員經調查後,發現3人提交虛假店舖相片及證明文件,向政府訛稱經營11個零售業務,當中包括售賣燕窩、書籍、教材、建築工具、柔術用品、食品及日用品,企圖騙取合共88萬元的資助 。

被告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11項「企圖欺詐」罪成立,今日在區域法院分別被判囚27個月、9個月及8個月。法院同時作出取消資格令,禁止一名被告在未來4年、及另外兩名被告於未來3年,擔任任何公司董事,或以任何直接或間接方式管理公司。

警方重申,欺詐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14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