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刺警案|警國安處拘4港大學生會成員 涉違宣揚恐怖主義罪

撰文:鄧栢良 黃偉民 廖文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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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上月7日通過「感激」七一刺警案疑兇梁健輝「為港犧牲」的議案。消息稱,警方國安處今早(18日)拘捕4名港大學學生會成員,包括港大前學生會會長郭永皓、學生會評議會主席張敬生、文學院學生會代表容頌禧及李國賢堂學生會前代表杜林丞亨。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指,當日會議中全程網上直播,有人讚揚七一刺警案疑兇為「烈士」,並為其行動辯解,而涉案動議亦獲30人投贊成票,2人投棄權,國安處人員稍後會約見所有與會者。

警方拘捕其中一名港大學生杜林丞亨。

國家安全處高級警司李桂華交代案情指,國安處人今日(18日)在全港不同地方展開拘捕行動,主要針對7月7日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召開的緊急會議,會議中有人涉嫌宣揚恐怖主義。行動中,國安處拘捕4名男子,年齡介乎18至20歲,身份為學生會幹事及評議會會員。

李桂華指,今日的拘捕行動是7月16日國安處搜查港大校園的延續。當日國安處人員持法庭手令,在學生會聘用的律師見證下,檢獲到CCTV錄影,會議相關文件及電腦。

警方調查後,確認港大學生會評議會在7月7日召開了緊急會議。會議議程正式開始前,有人為七一刺警案疑兇默哀,並形容死者是為香港而犧牲。而會議第一個動議是商討疑兇的死亡事宜,提出動議者表明希望以褒獎形式處理動議,希望相關決定能記錄在港大歷史之中。

整個商討過程中,贊成動議的人士發言稱死者為「烈士」、有勇氣,並對死者擊節讚賞。最終動議在30人贊成,無人反對,2人棄權下通過。學生會再透過社交平台將議案結果轉發出去,最後由各大傳媒各公眾發布。

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交代案情。(黃偉民攝)

李桂華表示,今次國安處以《港區國安法》第27條宣揚恐怖主義執法,當中所指的「恐怖主義」可參考《港區國安法》第24條的條文,即組織、策劃、實施、參與實施或者威脅實施造成對社會有嚴重危害的活動。李桂華以七一刺警案為例,即針對人使用暴力,以威迫香港特區政府或驚嚇香港市民去實現政治主張。

至於何謂宣揚恐怖主義?李桂華解釋,即是讚揚、辯解及宣傳三項要素。李桂華指,學生會評議會在處理動議過程中,談及恐怖主義,過程中有讚揚、有辯解,並透過機器發放訊息,已達到案件需要的元素。李桂華形容,議案內容相當咋舌,有人合理化、美化、光榮化恐怖主義及無差別襲擊,鼓勵人做自殺式行為,與一般道德標準不相符。

李桂華續指,當日會議中全程網上直播,被捕4人都有在會議中發言及擔住職務,國安處仍在調查中,並會接見所有與會者,弄清楚他們在案中的角色,以及投票理由,並期望他們盡快回復正常學習生活。至於國安處會否搜查與會者住所或收取其護照,李桂華指仍在考慮中。

有記者問到學生會評議會成員事後已道歉及撤回議案,為何不給予改過自新的機會?李桂華表示,執法者選擇不多,有人犯法就要處理,「如果我見到有人犯法唔處理,就係瀆職」。但警方會將學生撤回動議及道歉的行為向法庭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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