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案組觀塘工廈單位破跨家庭聚會 5男女將被罰款及檢控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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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嚴峻,政府於2月10日起收緊多項防疫措施,當中包括限制私人處所不可以有2個以上跨家庭聚會,其後當局加強執法。而昨(18日)晚約9時,觀塘警區重案組進行代號「勇爵(BRAVEDUKE)」行動期間,在巧明街99號一工廈單位內發現有多人聚會。單位內3男2女(25至35歲)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第599G章),人員將會向他們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並申請傳票作出檢控。

警方提醒,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第599G章)訂明,禁止在任何私人處所進行超過兩個住戶的聚集,任何人參與、組織或容許該受禁多戶聚集進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港幣 25, 000 元及監禁6個月。警方提醒過往已有違反防疫規例人士被判處監禁,市民應顧己及人,嚴格遵守相關法例,以協助控制疫情及減低病毒在社區傳播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