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搗破洗黑錢集團拘12人 涉款逾5100萬

撰文:翁鈺輝 羅敏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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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本周四及周五(21日及22日)展開代號「堅陣」的拘捕行動,搗破一個「洗黑錢」集團,涉及操控最少30個傀儡戶口,在5個月期間清洗超過5,100萬港元騙款。行動中警方拘捕9男3女,年齡介乎21至70歲,包括2名集團主腦、3名骨幹成員及7名傀儡戶口持有人,當中部分人士有三合會背景。警方相信該犯罪集團與今年2月至7月本港最少56宗騙案有關,包括投資、網上情緣及拆單騙案。

商業罪案調查科總督察鄧國軒(右)及商業罪案調查科督察鍾美祺(左) (翁鈺輝攝)

商業罪案調查科總督察鄧國軒表示,犯罪集團會透過社交媒體以「搵快錢」作招徠,招攬本地人士提供銀行戶口。其間他們需要提供其網上理財的登入資料、密碼以及相關電話卡,並要求他們到指定酒店留宿5至9日,集團會安排俗稱「保安」的成員看守。

及後集團會安排運送電話卡到他們的洗錢中心,要求傀儡戶口持有人利用網上理財資料提供予集團成員,而洗錢中心集團成員會利用網上理財資料及電話卡在手提電腦或智能電話登記網上理財,以便取得網上銀行交易和網上銀行一次性交易密碼(俗稱OTP);之後集團會提供戶口予其他詐騙集團,以供收取騙款。

當傀儡戶口收取騙款後,集團成會會透過網上理財,將有關騙款轉走。整個過程完成後,成員會讓傀儡戶口持有人離開酒店,共給予數千元作為報酬。

鄧國軒指,警方經情報分析及深入調查後,近日鎖定集團主腦及骨幹成員的身份,亦鎖定一個匿藏傀儡戶口持有人和一個集團主腦用作洗黑錢的地點,於在上周四及周五(21日及22日)展開拘捕行動。警方在集團成員再次安排傀儡戶口持有人入住酒店,並且開始進行洗黑錢活動時,探員突擊搜查兩個分別位於尖沙咀和北角的酒店房間。

在酒店房間拘捕2名負責洗黑錢的集團主腦、3名骨幹成員及2名剛入住酒店的傀儡戶口持有人。警方在房間檢獲相信用來清洗黑錢的多張銀行卡、52張電話卡、29部智能電話及一部手提電腦。

探員亦在港九新界多個地方拘捕另外5位傀儡戶口持有人,相信與犯罪集團有關。

警方相信該犯罪集團與今年2月至7月本港56宗騙案有關,包括投資騙案、網上情緣騙案及拆單騙案,牽涉3100萬元,最低騙款為3000元,最高為370萬,受害人為19男37女,年齡介乎20至60歲。鄧國軒指,被補的12人年齡介乎21至70歲,他們以「串謀洗黑錢」和「串謀詐騙」被捕,部分人士有黑社會背景。所有被捕人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8月下旬向警方報到。警方指行動仍然進行中,不排除會有更多人被捕。

鄧國軒提到,行動中發現集團會租住不同酒店,而且每次租住時間短,試圖逃避警方追查。他指今次行動除了拘捕傀儡戶口持有人外,亦成功拘捕背後的集團主腦及有關骨幹成員,相信已徹底打擊一個洗黑錢集團,警方亦迅速識別陷入騙案受害人並介入調查,令受害人及早發現,以免招致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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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罪案調查科督察鍾美祺提醒,犯罪集團會利用市民「搵快錢」心態,利誘市民出售或借出銀行戶口,行用個人資料開設傀儡戶口,並當作收取騙款及犯罪得益。警方重申「洗黑錢」乃嚴重罪行,市民切勿開設銀行戶口予他人使用或將銀行戶口借予他人作非法用途。根據香港法例,任何人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某項財產,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為犯罪得益而處理該財產,即干犯「洗黑錢」罪;一旦被判罪名成立,最高可被判罰款500萬元及入獄14年。市民如懷疑受騙,可致電「防騙易」熱線18222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