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城拆主力牆單位另涉改裝開放式廚所 屋宇署:未經申請需還原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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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軍澳日出康城首都一個單位,上月被揭懷疑在裝修時拆毁部分主力牆,屋宇署經檢查後確認單位拆去客廳與睡房之間的200毫米厚結構牆,以安裝一道新門,並要求業主進行修復。
另外,屋宇署於今日(8日)表示,5月29日到涉事單位視察後,亦發現單位廚房與客廳之間的一幅非結構牆及一道門被拆除,廚房被擴大及延伸至客廳,與批准圖則不符,已要求業主按批准圖則還原。

涉事單位另涉改裝開放式廚房,一幅非結構牆及一道門被拆除。(網上圖片)

屋宇署:廚房被擴大及延伸至客廳 與批准圖則不符

屋宇署今日(8日)回覆查詢指,人員於5月29日到涉事單位視察,除了發現該單位位於客廳與睡房之間部分結構牆被拆除以安裝一道新門,亦發現位於廚房與客廳之間的一幅非結構牆及一道門被拆除,廚房被擴大及延伸至客廳,與批准圖則不符。

發言人指署方事前沒有收到有關改動的申請,故於5月29日視察後向有關業主發出法定命令,除了飭令業主委任認可人士提交修繕建議書(包括評估有關改動對整體樓宇結構的影響)及建築工程圖則以將樓宇受影響的部分修復,亦要求其按照批准圖則一併恢復有關廚房的原狀。署方會繼續嚴肅跟進,以確保有關法定命令獲得妥善遵辦。

屋宇署人員早前到單位了解。(資料圖片/黃學潤攝)

屋宇署指根據《建築物條例》的規定,任何涉及私人樓宇的建築工程(包括加建及改建),除非符合《建築物條例》第41(3)條有關豁免審批工程的規定,或屬於可透過「小型工程監管制度」的簡化規定而進行的小型工程,有關人士應根據《建築物條例》第14條的規定委任認可人士向屋宇署呈交圖則,圖則獲批准及得到同意展開工程後方可進行。若業主欲將廚房改建為開放式廚房,應先諮詢建築專業人士的意見,以確保改動工程符合《建築物條例》及相關消防安全的規定。

若有關改建會涉及改動樓宇結構,或會影響耐火結構或逃生途徑,業主須根據《建築物條例》的規定委任認可人士(若涉及改動樓宇結構則需要同時委任註冊結構工程師)向屋宇署呈交圖則予以審批及同意展開工程後,方可進行有關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