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公司文具帶回家使用屬犯法? 核數師拆解職場常見舞弊行為

撰文:商業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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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什麼樣的行為才算是舞弊?專業核數師高智敏為大家闡釋五種職場中或會誤犯的舞弊行徑。(本文節錄自《財星500大企業稽核師的舞弊現形課:行賄、挪用、掏空、假帳,直搗企業治理漏洞,掃除財務地雷》。)

文:高智敏

我們與舞弊行徑的距離,原來這麼近

請先自行檢查以下哪些爭議行為才算是舞弊。

.把公司文具帶回家給小孩用?
.利用員購折扣大量進貨再轉手獲利?
.刷公司信用卡請親友吃米芝蓮餐廳?
.考試帶小抄?
.蒐集發票報帳?

思考完了嗎?準備公布答案囉!你一定沒有想到,上述行為幾乎都是舞弊。

為什麼上述行為幾乎都屬舞弊行為?點擊下圖看清專業核數師的詳細講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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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把公司文具帶回家給小孩用為例,假設公司明訂文具必須用完才能請領,而且只能在公司使用,那麼你為了省下買文具給小孩的錢(符合「必須故意」要件),即使公司文具還沒用完,你還是請領了文具(符合「錯誤表述」要件,因為你表述自己辦公文具用完了),公司也發給你(符合「足以誤導」要件),因此造成額外不必要的花費(符合「因此損失」要件),那麼你的這個行為是可以稱為舞弊的。只是因為幾枝筆或迴紋針沒多少錢,管理成本與效益不符,所以極少員工因此被告侵占,但不代表這種行為就不是舞弊唷 。回家趕快把公司的文具用品收拾收拾,明天歸還吧!

而公司提供員購折扣,目的是為了讓員工能夠以遠低於市價的成本好好體驗公司產品好在哪裡,而不是讓員工轉賣賺價差用,所以若你員購目的就是為了要轉手販賣(符合「必須故意」要件),但卻在員購申請單上確認是自行使用(符合「錯誤表述」要件),公司也用優惠價販售(符合「足以誤導」要件),導致可用更高價賣給客戶的機會減少(符合「因此損失」要件),那麼這個行為也是舞弊。其實讓公司少賺,你的獎金不是也跟著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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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公司通常都會提供公司信用卡,讓員工可以因公消費後再行報帳,免去員工代墊跟公司撥款的作業。所以請親友吃米芝蓮結帳時,你的皮包內明明有帶私人信用卡,卻刷了公司信用卡(符合「必須故意」要件),事後報帳時理由填寫為招待重要客戶(符合「錯誤表述」要件),主管審核後順利通過(符合「足以誤導」要件),造成公司支付了跟業務無關的消費(符合「因此損失」要件),也絕對是舞弊無誤。到時被公司提告上了新聞,辛苦做的面子可就毀於一旦囉。

考試作弊帶小抄的情況就稍微複雜一點。假設是在國家考試中,你明知不能用任何方式作弊,卻把小抄塞入筆管(符合「必須故意」要件),並且同意了試場規則,且考試過程中趁監考人員不注意偷偷拿出使用(符合「錯誤表述」要件),國家也因分數達錄取標準而讓你成為公務人員(符合「足以誤導」要件),除了國家聘用資質不符的你還得支付薪資,對於其他原本應該被錄取的考生來說也不公平(符合「因此損失」要件),很明確就是舞弊。不過,若是學校舉辦的小考,最後一個要件「因此損失」不容易認定,因此比較難斬釘截鐵地說是舞弊,不過絕對是違反校規與道德的不當行為。

承接國科會研究專案的教授,如果因為還有剩餘經費不花白不花,而要求學生蒐集不相關的發票(符合「必須故意」要件),在申請核銷研究專案費用時使用這些假發票,聲稱這些發票是因該研究案而產生的費用(符合「錯誤表述」要件),學校審閱時並無異議(符合「足以誤導」要件),支付了與研究專案無關的費用(符合「因此損失」要件),也是法院認證過的舞弊行為。為了區區幾萬塊,毀了一生清譽,值得嗎?

看到上述生活中常見的爭議行為,竟然幾乎都是舞弊時,是不是沒有想到,我們與舞弊行徑的距離,原來這麼近?其實,只要有心,人人都可以是舞弊犯。

《財星500大企業稽核師的舞弊現形課:行賄、挪用、掏空、假帳,直搗企業治理漏洞,掃除財務地雷》書本封面

書名:財星500大企業稽核師的舞弊現形課:行賄、挪用、掏空、假帳,直搗企業治理漏洞,掃除財務地雷

作者:高智敏,畢業於國立嘉義大學企業管理系、政治大學資訊管理研究所。擁有舞弊防治專業界最難拿到的國際級黃金證照——舞弊稽核師證照。

【本文獲「商業周刊」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