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傭跳工斷約頻密或犯嚴重錯誤 寫投訴信到入境處跟進有技巧

撰文:王淑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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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間,來往菲律賓和印尼的航班大減,本地需求因而大增,令外傭輕言斷約求跳工,令僱主十分困擾。部分外傭亦有嚴重的操守問題,但因為求過於供,也造就機會讓問題外傭輕易轉換僱主。如果僱主遇上問題外傭,可以去信入境處投訴,讓入境處重新考慮簽發簽證。不過,很多僱主撰寫信件時欠缺技巧,結果不了了之。有過來人僱主曾在群組分享成功例子,而香港外傭僱主關注組亦提出3點寫信技巧和提醒。

有僱主在社交群組分享,成功去信入境處投訴外傭僅來港7個月已斷約跳工,結果入境處拒批發新簽證,即使中介上訴、帶同新僱主求情仍不果。該僱主分享心得:先撰寫信件到入境處,「因為入境處只收書面投訴」,事後再打電話到入境處確認收到信件及跟進。她亦建議在信上提及投訴的原因、聘用外傭的費用收據和中介公司名稱及地址。

入境處由去年開始打擊外傭跳工問題。(資料圖片)

外傭僱主關注組分享:不宜長篇大論

香港外傭僱主關注組召集人徐曉彤亦分享,不少僱主在外傭離職後,會因外傭的跳工或行為操守問題而去信投訴,但不成功的原因亦有很多。她解釋,僱主去信入境處會有機會影響外傭的簽證審批,以及入境處對外傭的情況進行調查。一般而言,調查的原因有2個,一是短期內曾斷約2次,並準備簽第3份合約;二則是外僱有嚴重的犯錯,例如疏忽照顧兒童、偷竊等干犯刑事罪行。

徐小姐指,曾聽過入境處職員都感到僱主「好慘」,可惜投訴信過於長篇大論,列出太多論點,太多頁紙,重點模糊。此外,僱主在投訴信中措詞不肯定,很多時候使用「懷疑」、「不確定」、「估計」此類字眼,令人難以跟進。她明白僱主很多時希望對方相信信件的內容,甚至會燒錄CD提供片段,但入境處職員未必會開來觀看。

她建議僱主投訴時宜精簡、「到肉」,並提醒入境處現時審批外傭簽證的最大考慮是短期斷約問題,如果是一些沒有證明的偷竊、玩手機偷懶的行為問題,則未必獲考慮。她亦提醒,僱主即使投訴成功,入境處亦有可能傳召外傭解釋,結果可能只是暫時不獲簽證,又或是解釋後重獲簽證。

不過,徐曉彤亦鼓勵僱主主動把外傭的問題向入境處上報,「以免牽連下一位僱主,以為立即有工人返工,但其實係有行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