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股價涉操控 警方先行動 證監︰已準備好回應對方協助要求

撰文:黃捷
出版:更新:

壹傳媒﹙0282﹚上月中爆炒,警方毒品調查科昨日﹙10日﹚拘捕15人,指他們涉嫌干犯「串謀詐騙」及「洗黑錢」,利用WhatsApp作為溝通工具,透過頻繁買賣壹傳媒股票,營造交投熾熱的現象,借舞高弄低股價,從中獲利。事件引起市場廣泛關注,包括壹傳媒涉嫌虛假交易案,為何證監會無「出手」執法?

證監今日﹙11日﹚發聲明,稱香港警務處(警務處)毒品調查科昨日就對壹傳媒的股份交易展開調查而舉行新聞發布會後,證監會接獲了大量查詢,遂發表聲明以回應有關事宜。

基於公眾利益 就有關事宜釐清立場

聲明指出,警務處正就涉嫌串謀詐騙和洗錢以及壹傳媒股份的潛在虛假交易進行調查,而虛假交易是屬於《證券及期貨條例》內市場失當行為條文下的罪行。由於證監會作為香港證券市場的監管機構,對違反《證券及期貨條例》的行為負有調查及執法的責任,基於公眾利益,該會認為需就有關事宜釐清立場。

證監指,依據警務處與證監會簽訂的諒解備忘錄,雙方承諾就有關香港證券及期貨市場的罪案或違法活動,盡量互相協調和合作,以便有效地履行各自的監管及執法職能。根據該諒解備忘錄,如某些疑似罪案或失當行為同屬警務處及證監會的職能範圍之內,雙方可在資訊交流與使用的層面合作,以及提供其他方面的調查協助。

稱調查仍在進行中無法作回應

證監會如接獲根據該諒解備忘錄而提出的請求,一般會運用其監督、監管或調查權力來取得相關資料,以便作出回應;如有關請求牽涉證監會及警務處均有司法管轄權的潛在罪行,例如洗錢,證監會會將相關資料交給警務處。

聲明補充,就市場失當行為的罪行(例如虛假交易)而展開的調查,通常牽涉複雜的法律及證據問題,並且有需要取得有關證券市場操作、交易方式及投資者行為的專家評估。證監會已準備好回應警務處根據該諒解備忘錄就《證券及期貨條例》所訂的任何罪行而提出的任何有關這類協助的要求。

由於調查仍在進行中,證監會無法作出進一步回應。